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征集形象标识LOGO
背景介绍
为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展示企业文化内涵,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企业品牌。现面向全院公开征集本院形象标识Logo。
01征集时间COLLECTION TIME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党工部收到日期为准)。
02征集范围RANGE OF SOLICITATION
面向全院公开征集,(征集主体不限)具有专业策划设计能力的团队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加。
03征集要求SOLICITATION REQUESTS
1作品主题要彰显设计院70年奋斗精神,易于衍生开发,易于识别记忆,要有视觉感染力,辨识度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标志性强,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作品需具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制作徽章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适合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合于各类媒介和国内外广泛传播。
4作品需提交A3、A4彩稿版面图(手绘、电脑绘制均可;手绘需扫描并上传至邮箱),并附上作品的电子文档(JPG文件)一份。
5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6作品需附5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等。
COLLECTION METHOD
联系方式:0472-2291941
PRIMARY ELECTION
1 本院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并广泛征求意见及作品的评选、审定工作。
2 初选 (6月8日前)。征集时间截止后,院专门工作小组对投稿作品进行甄选,确定60%的应征作品进入复评环节。
3 复评 (6月16日前)。通过“网络投票”即采取网络评议的方式进行。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展示应征作品,进行网络投票,确定投票排名前20%且不低于10项作品进入终评环节。
4 终评 (6月28日前)。入围终评作品提交院党委会审议,最终确定本院形象标识LOGO获奖作品。
06奖励办法
INCENTIVES
注:以团体名义完成的,奖金由领队代表领取,具体分配自行协商。所有参与者皆可获得纪念奖一份。
07征集声明STATEMENT
1应征作品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徽标创意,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本院所有,本院享有Logo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修改、展示、出版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3本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同时拥有最终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