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河文化图标LOGO征集
一
征集范围
在国内外媒体和平台发布公告,面向全球征集,凡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个人、团体、机构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二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
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展示石家河遗址“大城之始 文化之源 制造之巅”的鲜明形象,内涵丰富、创意独特,内容积极向上,具有较强震撼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启发性,适合长期在各类载体宣传传播。
2.LOGO作品要构图新颖,不得与其他标识雷同或相似。
3.应征者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四
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LOGO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5M,清晰度不小于300dpi。
2.《石家河文化图标LOGO报名表》(报名表为PDF格式,表格文件附后)
3.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为:石家河文化图标LOGO征集+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tmsbwg5223537@163.com。
4.以上为本次征集活动指定唯一投稿方式,其他途径方式一概无效。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
评审流程
1.作品统计及资格审查:8月1日-8月5日。
2.作品初评:8月上旬,专家评审组将对所有符合资格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10件入围作品。
3.公众咨询:8月中旬,通过国内外媒体和平台集中展示图标LOGO,接受公众投票。
4.复评及审定。8月下旬,根据专家评审组对形象LOGO评审意见及公众推荐排名,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经主办方审议、公示后,最终确定石家河文化图标LOGO。
六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5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
七
声明事项
1.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
2.如出现单个不同的自然人投稿作品内容一致,且该作品获奖,则按比例平分奖金;如多个自然人组合共同投稿,且该作品获奖,则奖金发给多个自然人组合;如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组合加工,按投稿人投稿(图稿)比例来分配奖金。
3.征集活动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4.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5.主办单位有权对成为石家河文化图标LOGO设计及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其他单位使用石家河文化图标LOGO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主办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6.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用;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八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宗瑜
联系电话:1813502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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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河文化图标LOGO征集活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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