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 巴东县旅游卡通形象征集启事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2-10截稿日期:2018-03-25
摘要_
为生动展现巴东县旅游名片“壮美三峡 秘境巴东”的美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巴东县的知名度、美誉度,彰显巴东人民的精气神,拟策划启动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公开征集活动。
为生动展现巴东县旅游名片“壮美三峡 秘境巴东”的美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巴东县的知名度、美誉度,彰显巴东人民的精气神,拟策划启动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公开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巴东县旅游卡通形象。
二、应征资格
具有参与设计意愿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及渠道
(一)征集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3月25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和邮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活动征集发布渠道:
1、长江巴东网发布;
2、巴东县旅游局官方微信发布;
3、湖北画报社新媒体发布;
4、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巴东县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湖北画报社
(三)支持单位: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五、作品要求
(一)体现巴东特色的旅游卡通形象
1、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应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简洁明了,便于记忆,富有艺术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让人印象深刻,能够打动人心;便于平面印刷、设计制作,适合做成旅游纪念品等;要具有“巴东”特征,设计包括:体现“巴东文化元素”的巴东人文魅力,体现巴东巴人文化、纤夫文化、土家文化等;彰显“秘境巴东”的美好形象以及巴东人鲜明的精气神特质。
2、卡通形象设计要形象鲜明,生动活泼,寓意深刻、形神兼备、主题突出,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画面美观大方,色调和谐,具有大众亲和力,易于识别和记忆;能够体现巴东特色,能传达具有巴东代表性的形象特征,有助于建立和保持巴东在网民心目中的形象。
3、应征者需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图片存储为JPG或PSD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卡通形象的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以便加深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4、应征者提交的相关文件如缺失或不符合作品要求,一概作为不符合应征条件处理。
5、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单位)承担;如因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与征集活动主办方无关。
(二)巴东旅游卡通形象所赋有的动漫故事
1、巴东旅游卡通形象要深入挖掘巴东文化,将体现巴东文化、富含情感、充满正能量的“巴东故事”作为创作元素融入卡通动漫形象的设计中。
2、动漫故事要以设计的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为主要人物,以推广巴东旅游资源、宣传巴东人文内涵、树立巴东旅游形象为主。
3、动漫故事情节不得作任何毁坏主要人物形象的情节设计。
4、动漫故事以漫画作品为主要表现形式,对白简洁,情节清晰,内容风趣,可与网络流行元素结合。
5、动漫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6、动漫作品应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彩打、A4)两种设计图稿,并附设计说明、创作者及联系方式;
7、应征动漫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六、提交办法
(一)应征作品和承诺书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二)邮寄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画报405,邮编:430071;电子邮箱地址为bdwcyqs@sina.com,联系人:陈娅 梅璠,联系电话:027-88189009。
(三)设计作品须附上卡通形象所象征的意义,通过什么样的故事题材引申而来,设计意图,注明设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图稿需提供PSD和JPG两种格式文件。
(四)请将作品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发送,并注明:“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作品应征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和邮寄时间为准。
七、评审标准
评审将在征集时间结束后进行。经主办方初选后通过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评审巴东旅游卡通形代表作品,其中,专家评审占60%、网络投票占40%。评审基于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一)表现力:作品有感染力,具备强烈的视觉效果,能够完美地表达设计创意;
(二)独特性:有独树一帜的设计创意风格,让人眼前一亮;
(三)规范性:作品内容完整,完成度高,符合巴东发布提供的设计规范,适用于巴东发布政务新媒体界面;
(四)应用性:具有较强的传播性,可用性较强;
(五)整体性:有良好的视觉包装呈现。
八、评选及奖励办法
主办方从征集作品评选出以下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由主办方组织从参选作品中评选100件入围作品,每件作品奖励巴东县境内5A景区和4A景区门票各一张;
(二)由主办方组织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20件优秀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6件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代表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四)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在6件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代表作品中最终评定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万元;如果在最终评定巴东旅游卡通形象的过程中,经专家组评定达不到主办方征集标准和要求的,允许此奖项空缺。
(五)评选的6件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代表作品的作者,特邀请参加第六届长江三峡(巴东)纤夫文化旅游节。
九、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自作品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优秀作品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巴东旅游局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的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主办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及动漫故事”的设计及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投稿人需签署《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十一、其他说明
(一)主办方拥有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和动漫故事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二)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如因收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参赛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主办方对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和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五)相关具体事宜关注“巴东旅游”微信公众号(bdxlyj)公告。
附件:
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应征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现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2.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承诺人保证,作品自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优秀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动漫故事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单位)承担;如因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与征集活动主办方无关。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http://www.cjbd.com.cn/html/2018/gsgg_0126/687907.html
一、征集内容
巴东县旅游卡通形象。
二、应征资格
具有参与设计意愿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及渠道
(一)征集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3月25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和邮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活动征集发布渠道:
1、长江巴东网发布;
2、巴东县旅游局官方微信发布;
3、湖北画报社新媒体发布;
4、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巴东县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湖北画报社
(三)支持单位: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五、作品要求
(一)体现巴东特色的旅游卡通形象
1、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应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简洁明了,便于记忆,富有艺术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让人印象深刻,能够打动人心;便于平面印刷、设计制作,适合做成旅游纪念品等;要具有“巴东”特征,设计包括:体现“巴东文化元素”的巴东人文魅力,体现巴东巴人文化、纤夫文化、土家文化等;彰显“秘境巴东”的美好形象以及巴东人鲜明的精气神特质。
2、卡通形象设计要形象鲜明,生动活泼,寓意深刻、形神兼备、主题突出,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画面美观大方,色调和谐,具有大众亲和力,易于识别和记忆;能够体现巴东特色,能传达具有巴东代表性的形象特征,有助于建立和保持巴东在网民心目中的形象。
3、应征者需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图片存储为JPG或PSD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卡通形象的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以便加深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4、应征者提交的相关文件如缺失或不符合作品要求,一概作为不符合应征条件处理。
5、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单位)承担;如因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与征集活动主办方无关。
(二)巴东旅游卡通形象所赋有的动漫故事
1、巴东旅游卡通形象要深入挖掘巴东文化,将体现巴东文化、富含情感、充满正能量的“巴东故事”作为创作元素融入卡通动漫形象的设计中。
2、动漫故事要以设计的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为主要人物,以推广巴东旅游资源、宣传巴东人文内涵、树立巴东旅游形象为主。
3、动漫故事情节不得作任何毁坏主要人物形象的情节设计。
4、动漫故事以漫画作品为主要表现形式,对白简洁,情节清晰,内容风趣,可与网络流行元素结合。
5、动漫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6、动漫作品应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彩打、A4)两种设计图稿,并附设计说明、创作者及联系方式;
7、应征动漫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六、提交办法
(一)应征作品和承诺书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二)邮寄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画报405,邮编:430071;电子邮箱地址为bdwcyqs@sina.com,联系人:陈娅 梅璠,联系电话:027-88189009。
(三)设计作品须附上卡通形象所象征的意义,通过什么样的故事题材引申而来,设计意图,注明设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图稿需提供PSD和JPG两种格式文件。
(四)请将作品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发送,并注明:“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作品应征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和邮寄时间为准。
七、评审标准
评审将在征集时间结束后进行。经主办方初选后通过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评审巴东旅游卡通形代表作品,其中,专家评审占60%、网络投票占40%。评审基于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一)表现力:作品有感染力,具备强烈的视觉效果,能够完美地表达设计创意;
(二)独特性:有独树一帜的设计创意风格,让人眼前一亮;
(三)规范性:作品内容完整,完成度高,符合巴东发布提供的设计规范,适用于巴东发布政务新媒体界面;
(四)应用性:具有较强的传播性,可用性较强;
(五)整体性:有良好的视觉包装呈现。
八、评选及奖励办法
主办方从征集作品评选出以下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由主办方组织从参选作品中评选100件入围作品,每件作品奖励巴东县境内5A景区和4A景区门票各一张;
(二)由主办方组织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20件优秀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6件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代表作品,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四)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在6件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代表作品中最终评定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万元;如果在最终评定巴东旅游卡通形象的过程中,经专家组评定达不到主办方征集标准和要求的,允许此奖项空缺。
(五)评选的6件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代表作品的作者,特邀请参加第六届长江三峡(巴东)纤夫文化旅游节。
九、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自作品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优秀作品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巴东旅游局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的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主办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及动漫故事”的设计及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投稿人需签署《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十一、其他说明
(一)主办方拥有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和动漫故事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二)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如因收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参赛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主办方对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和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五)相关具体事宜关注“巴东旅游”微信公众号(bdxlyj)公告。
附件:
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应征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现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2.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承诺人保证,作品自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优秀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巴东旅游卡通形象、动漫故事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单位)承担;如因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与征集活动主办方无关。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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