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0元 征集深圳科技馆(新馆)品牌形象设计
深圳科技馆(新馆)
品牌形象设计竞赛工作正式启动啦!
欢迎优秀设计团队或个人
参与此次设计竞赛活动 !
项目概述
项目地点:选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核心区光明科学公园内,在建地铁六号线光明站(暂定)西侧。
建馆目标:深圳科技馆被列为深圳市“新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将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体现深圳特色、湾区平台、中国范例、世界一流的创新型、体验式、现代化的科学探索中心和公众创新中心。功能定位:成为全球领先的科学教育和科技传播殿堂;成为培养国际化创新型人才的摇篮;成为深圳重要标志性建筑和旅游景点;成为彰显深圳魅力、动力、活力与创新力的亮丽名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学文化交流中心、科普国际交流基地和中国少年儿童社会教育的示范基地。七大功能区:科技展教区、科普影院区、创新实践区、科技交流区、公众服务区、业务管理区,以及室外科普区。展览教育主题:创新·未来。
竞赛活动内容
本次竞赛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竞赛项目 1:深圳科技馆标志设计(LOGO, 1 个)
竞赛项目 2:深圳科技馆吉祥物设计(卡通 IP 形象, 1组或 1 个)
参与者可选择任一项目,或者全部项目。
设计要求
- 品牌形象应该与深圳科技馆建筑和展教内容相契合,与科技馆展览教育主题“创新·未来”相呼应;
- 科学性和艺术性相结合,需与深圳科技馆的场馆气质相匹配;
- 要求为原创设计,有利于带动科普文创产业发展,品牌形象具有媲美国际公认的一流主题场馆或公园等的开发潜力(例如迪士尼、乐高等);
- 形象生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亲和力和视觉冲击力,其中吉祥物形象以萌宠为主(如有更好思路,可自由发挥)。
竞赛日程
阶段 | 时间 | 事项 |
第一阶段:
竞赛及成果递交阶段 |
2019.11.20 | 发布正式竞赛活动文件 |
2019.12.19 (17:00 前) |
参与者递交成果文件 | |
第二阶段:
方案评审阶段 |
2019.12.24 | 竞赛项目 1 和竞赛项目 2分别评审,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法,各项目分别评选出有排序的前五名作品。 |
2020.1.10 前 | 竞赛结果公示 | |
第三阶段:
深化设计阶段 |
2020.2.20 前 | 各项目竞赛第一名开展深化设计,完成该项目全部设计内容。 |
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活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奖励金额合计30万元
- 深圳科技馆标志设计竞赛项目奖励
- 深圳科技馆吉祥物设计竞赛项目奖励
第五名:人民币 1 万元(含税);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
竞赛作品由以下部分组成:
(1)创意品牌形象名称;
(2)设计方案图形(吉祥物设计形象应具有概念图,包括正面图、侧面图和背面图,具有完整的可视化效果图。);
(3)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
- 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
设计成果装订要求:
(1)分项目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五套。(每册不超过50 页)
(2)全部设计成果以 A3(297 mm×420 mm)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
-
设计成果电子文件要求
(1)以下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式两份。
(2)文本文件采用*.doc 格式文件或*.docx 格式文件,不得采用 PDF 格式文件;设计方案图形文件应采用 Auto CAD R16或以上版本的 dwg 格式文件;电脑渲染图,采用*.TIF 或*.JPG文件格式;含电脑动画的,需自带播放软件。
竞赛文件密封及报送要求
1.竞赛项目 1和竞赛项目 2 应分别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密封递交。
2.参与者须提交一份说明,注明参与者在以后的工作环节中(包括 VI 设计、 IP 运营等等),可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相对应的服务收费。自愿提交其他补充资料。
3.竞赛起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日 17:00。截止时间以竞赛文件当面提交或者邮递送达后深圳市科学馆签收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孙逊 +86-0755-83268448(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
文件送达地址:深圳福田区上步中路 1003 号深圳市科学馆 4 楼 401 室
评审安排
1.竞赛组织单位将成立项目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将对按时提交的所有竞赛文件进行评审。
附则
1.竞赛组织单位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并拥有修改优化的权利。对于未能获奖的方案,如果在深圳科技馆建设中采用或修改优化该方案,将事先征得参与者同意,并予以适当奖励。
2.参与者提交的成果,必须保证系原创作品,必须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及给竞赛组织单位造成的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全部后果由该参与者承担。对于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瑕疵的参赛文件,竞赛组织单位有权取消该方案的评审资格。凡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参与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相关版权事项的约定。
3.除竞赛组织单位或竞赛组织单位书面授权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本次竞赛活动有效成果。
4.竞赛组织单位有权因故推迟或者更改本次竞赛活动的时间安排。
5.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更多点击:征集发布网)
附件:深圳市科技馆(新馆)建筑方案设计图
大赛答疑请加微信zhengjifabu或扫描二维码,qq交流群223564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