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征集城市IP形象(吉祥物)
为深入挖掘鹿城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全面展示文旅新形象,进一步提升鹿城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进文化旅游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鹿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城市IP形象(吉祥物)。
一、征集内容
温州鹿城区征集城市IP形象(吉祥物)
二、活动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15日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参与对象
面向业界、学界、商界、媒体界等全社会设计艺术团队及个人。
五、应征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应充分体现鹿城区地域文化特色,内涵积极向上,具有美观性(造型生动,色彩和谐,积极健康)、品牌性(贴合温州文化旅游特色及温州人精神的特性)、应用性(形象易于后续的衍生品设计延展与生产,便于造型深化与故事演绎)的特点,易于辨识,记忆点鲜明,便于传播。
2.参赛者需绘制品牌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并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萌化、有趣的表情及肢体动作等)。
3.线上投稿作品格式统一为JPEG,精度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M。手绘作品可扫描上传。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8万元,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洽谈进一步合作开发事宜;
最佳人气奖1名,奖励2万元;
入围作品奖,奖励1万元。
七、作品提交方式
1.每位选手可投不超过3个系列的设计作品,并注明身份说明并附作品简介(填写附件1、附件2)。
2.投稿地址: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文产中心(鹿城区广场路188号2号楼406室),投稿电子邮箱:479401354@qq.com,电子邮件标题为:城市IP形象(吉祥物)。
咨询电话:0577-88030596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筛选、初评、评分,在参评作品中选出符合鹿城历史文化背景、全域旅游发展的入围作品。组委会将为入围作品进行宣传展示,并在“温州鹿城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一周的网络评选投票,产生最佳人气奖1名,并设置群众参与抽奖奖项。
活动将通过汇报路演结合实物模拟解说等方式进行比选,并邀请相关专家以及各界代表做评审嘉宾打分。按照“网络投票(占比30%)+专家评分(占比70%)”比例评选出特等奖作品一个,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八、相关声明
1、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和形式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征者应对其提交的参选作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者提交的参选作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吉祥物混淆、近似,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应征者负责解决及承担责任。
4、所有参选作品及资料不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5、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6、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鹿城区城市IP形象(吉祥物)征集表
/uploadfile/2021/0202/20210202105101997.docx
附件2:作品真实性承诺书
/uploadfile/2021/0202/202102021051149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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