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开始啦!
为进一步提升山东高速品牌形象和企业知名度,推动集团企业文化传播,展现山东高速集团品牌内涵,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东高速集团卡通形象。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均可参加活动。
征集要求
(一)设计要求
1.卡通形象需健康向上,具有鲜明企业特点和山高企业文化元素,能充分展示山东高速集团的品牌形象。
2.卡通形象可以是单体形象,也可以是群体形象。
3.卡通形象要主题鲜明,辨识度高,容易被大众喜欢和接受,造型美观大方、色彩鲜明,易于记忆和传播,具备应用开发价值。
4.卡通形象名称应符合山东高速品牌形象,简洁易记、朗朗上口。名称可标注在卡通形象周围,也可单独附文档说明,群体卡通形象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应征作品版面上不能出现任何会透露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文字、纹样或图形。
5.参选作品只接受JPG或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同时提交相关矢量文件,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参选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危害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7.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过,无权属争议,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获奖等一切资格,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8.应征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应征作品报送
1.应征者填报卡通形象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
2.每个应征者可提交一件或多件参选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并附作品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构思、创作理念、意义象征等等,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采取初评、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式,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发放奖金10000元、5000元、2000元和荣誉证书。评选结果将在山东高速集团官网和“山东高速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其他事项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独家所有。主办方有权行使下列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全部著作权利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2.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应征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修改、许可使用等。
3.确定获奖作品后,主办方向获奖人支付奖金,不再另行支付酬金。奖金发放后,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作品抄袭、盗用等行为,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返还全部奖金及承担合理的经济损失。因获奖作品产生的侵权纠纷,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入选作品应征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表、使用入选作品。
5.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方案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31-68906573
电子邮箱:7992466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