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佛宫寺释迦塔金银纪念币设计图稿征集
关于征集应县佛宫寺释迦塔金银纪念币设计图稿的公告
根据2024年贵金属纪念币项目发行计划,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应县佛宫寺释迦塔金银纪念币一套。现就该项目设计图稿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规格
该项目共3个品种,分别为:100克圆形金质纪念币1枚,面额1500元,直径55mm;5克圆形金质纪念币1枚,面额80元,直径20mm;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1枚,面额10元,直径40mm。
二、设计要求
设计要准确传达项目主题内涵,彰显应县佛宫寺释迦塔的文化艺术魅力;着力于艺术创新,拓展艺术表现手法,展现我国古代建筑的高超技艺和独特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共同正面图案
采用释迦塔作为主体元素进行设计,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100克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1幅
以释迦塔为主体元素,可根据画面需要辅以相关元素进行组合设计,并刊“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字样及面额1500元。
100克金币拟采用双面高浮雕工艺,正背面图稿请结合该工艺进行设计。
2、5克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1幅
以塔内一层释迦牟尼佛像为主体元素,可根据画面需要辅以相关元素进行组合设计,并刊“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字样及面额80元。
3、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1幅
以塔内四层群像为主体元素,可根据画面需要辅以相关元素进行组合设计,并刊“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字样及面额10元。
以上各品种可采用的辅助元素:斗拱、麻燕、佛牙舍利、塔内壁画等。
三、征稿规则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机构和个人征集设计图稿。
(二)征集时间
图稿征集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图稿递交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三)著作权
应征图稿应为原创作品,应当严格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如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应征作者自行承担和解决,由此给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应征作者对其投稿的应征图稿,必须保证拥有充分、完全、独占的著作权。应征作者保证应征图稿在全球范围内未曾发表,并承诺永远不会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中标图稿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应征图稿一经中标,其著作权、所有权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转归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将中标图稿应用到相应的各种形式的宣传品上,或授权他人使用。
请应征作者自留底稿,所有递交图稿恕不退还。
(四)保密义务
在应征图稿中标方案公布之前,应征作者不得对外泄露应征图稿内容。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创作之日起至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发行该纪念币之日止。在应征作者履行保密义务期限内,如因承诺人或其工作人员、家属等的原因造成应征图案泄漏的,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作者设计方案应征资格的权利。
应征作者递交应征图稿,即视为同意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五)作品提交要求
应征机构及个人递交作品入口: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登录中国贵金属纪念币设计图稿征稿平台(http://ps.cgcg.gold)提交图稿。
1、请根据中国贵金属纪念币设计图稿征稿平台内相关要求如实填报下列信息:
(1)中国贵金属纪念币设计图稿征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应征图稿尺寸为170mm×170mm,JPE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3MB),分辨率300dpi(参照附件“应征图稿标准版式”)。
(3)中国贵金属纪念币设计图稿征稿承诺书(以下简称征稿承诺书)。
(4)应征机构递交作品时应附相关资质证明电子版,应征个人应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版;并需应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出示原件供其核查。
未填写报名表、征稿承诺书或上述资料填写不完整的,其应征作品不予受理。
2、应征作者应在规定的图稿征集时限内递交作品及相关资料表,过期不予受理。
3、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只接受中国贵金属纪念币设计图稿征稿平台递交的应征图稿,如有疑问可拨打010-59311037咨询。
四、图稿评审及后续有关事项
(一)由贵金属纪念币评审委员会及相关项目特邀专家对应征图稿进行评审,评选出中标图稿,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后产生中标设计者。
(二)中标设计者需按评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中标图稿进行修改调整。如不按要求修改或无法完成修改的,中标设计者无条件同意我公司另行委托第三方(不限人数)进行后续修改完善,并与后续完成修改的设计者共同拥有中标资格,平分中标图稿稿酬。
(三)评审出中标作品后,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中标设计者。
(四)纪念币图案一经定稿,中标设计者名单将通过中国金币网公布。
(五)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将支付中标设计者稿酬,中标图稿稿酬为自然人中标设计者每幅2万元人民币(税后),机构中标设计者每幅2万元人民币(税前)。
五、相关详细信息请查询:中国金币网(www.chngc.net)。
六、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