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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征集评选“枣庄八景”的公告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5-03截稿日期:2018-06-30
摘要_ 征集评选“枣庄八景”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枣庄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力塑造美丽枣庄新形象,充分展示枣庄独特魅力,增强枣庄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凝聚加快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正能量,促进枣庄经济特别是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枣庄市委宣传部、市旅服委、枣庄日报社、枣庄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公开征集评选“枣庄八景”的活动,推动全市旅游宣传策划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枣庄市范围内的名胜古迹、景区景点、自然风光、城市风采。

二、评选内容

景观作品名称+2张代表图片+300字左右推介词。

景观作品名称:高度浓缩、概括反映景观内涵,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原则上4-8字;

代表图片:具有代表性、直观体现景观特质;

推介词:透过美丽语言可感受美丽景观。

三、基本要求

    本次征集和评选出的八个景观作品既要展现枣庄人文、历史特色,又要体现枣庄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既要反映枣庄精神和价值取向,又要代表美丽枣庄新形象。

1、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即为多数人知晓并认可,具有良好的大众形象,具有良好的传播口碑;具有典型的独特性和标志性。能够充分体现枣庄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不同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突出的文化性和延续性。既有历史的记忆传承,又充分体现时代感; 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能够承载枣庄变化,经久耐用,广为流传。

2、投稿者提交的所有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如投稿作品发生纠纷,由作品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参与本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投稿。投稿者提交的所有征集作品请本人保留底稿,组委会不予退还。

四、征集方法

1、国内外关心、关注枣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不限地区、不限年龄、不限性别)均可参与。

2、征集时间从4月9日起至6月30日止。

3、投稿电子文档邮箱:zzhlfw@163.com

请务必在稿件中醒目位置写明作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2--3335798   联系人:张 勇

五、评选办法

征集截稿后,首先对征集景观作品进行初选,确定30件候选景观作品。然后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大众评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30件候选景观作品进行终审评选。最终评审出第1--8名为“枣庄八景”,第9—18名为“十佳”景观作品,其余为优秀景观作品。

1、线上投票。在《枣庄快报》开通“枣庄八景” 网络投票平台,对30件候选景观作品进行公众投票评选,投票时间为8月1日---8月20日。 

2、线下评审。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对30件候选景观作品进行投票评审。

3、专家评审。组建成立“枣庄八景”专家评审委员会,对30件候选景观作品进行投票评审。

4、分值分配:线上网络投票占总分值的30%,线下评审得分占总分值的30%,专家评审得分占总分值的40%。

评审过程中如出现疑义,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裁定。

六、奖励办法

“枣庄八景”获得者,每个景观作品奖励5000元; “十佳”景观作品获得者,每个景观作品奖励2000元;优秀景观作品获得者,每个景观作品奖励1000元。

“枣庄八景”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对获奖景观作品的名称、图片、文字表述和阐释,拥有解释、使用和注册的权利。

我们真诚期待您用慧眼和智慧,参与到“枣庄八景”征集评选活动中来,寻找枣庄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

特此公告
(更多点击:征集发布网

“枣庄八景”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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