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上虞区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宣传语)征集公告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5-14截稿日期:2018-06-10
摘要_
上虞区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宣传语)征集公告
我们征集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哟
为全力推进上虞乡村旅游发展
促进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助力“品质之城”建设
实现乡村振兴,
在此,向全社会征集
上虞乡村旅游形象口号,
有才的你,不要错过哟,
让我们一起来提高
上虞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征集内容
上虞区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
四、投稿方式
微信投稿: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参与投稿
邮箱投稿:296581304@qq.com
联系人:应昊翔 0575-82508316
五、投稿要求
1.形象口号需要体现上虞乡村旅游的特色,有较高的识别度,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便于传播。
2.每条形象口号建议在10字以内,并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3.投稿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并附投稿人联系方式。
4.投稿作品应保证为投稿人原创,不得与国内外已使用或已发表的形象口号、宣传用语等重复,不得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投稿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评选程序
1.初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36条。
2.评审: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
入围奖30名,奖励上虞旅游特色礼品一份/名。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特别声明
1.凡获奖作品,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
2.如遇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作品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3.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4.本次参与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更多点击:征集口号)
为全力推进上虞乡村旅游发展
促进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助力“品质之城”建设
实现乡村振兴,
在此,向全社会征集
上虞乡村旅游形象口号,
有才的你,不要错过哟,
让我们一起来提高
上虞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征集内容
上虞区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
四、投稿方式
微信投稿: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参与投稿
邮箱投稿:296581304@qq.com
联系人:应昊翔 0575-82508316
五、投稿要求
1.形象口号需要体现上虞乡村旅游的特色,有较高的识别度,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便于传播。
2.每条形象口号建议在10字以内,并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3.投稿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并附投稿人联系方式。
4.投稿作品应保证为投稿人原创,不得与国内外已使用或已发表的形象口号、宣传用语等重复,不得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投稿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评选程序
1.初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36条。
2.评审: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
入围奖30名,奖励上虞旅游特色礼品一份/名。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特别声明
1.凡获奖作品,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
2.如遇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作品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3.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4.本次参与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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