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
一、活动安排
1.征集报送。请各单位于8月27日之前将征集作品及登记表统一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宣教室。
联系人:傅泽宇
电话:7011327,18655729099
邮箱:1204014437@qq.com。
2.评选公布。
本次公益广告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2000元;优秀奖若干,各奖励1000元。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在市县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发布公示。
二、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的公益广告为户外平面类公益广告作品。
2.作品主题要突出地方特色文化元素,并选择性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法治精神、传统美德、良好家风、文明出行、生态文明等内容。每幅作品要围绕一个主题创作单幅画面或一组画面(组图)。如需说明,请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3.作品设计要与本地景观相融合,与本地历史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4.作品要创意新颖、形象生动、构图简洁、色彩协调,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5.作品要提供电子版,尺寸为A4纸幅面(21CM X 29.7CM),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获奖后需提供源文件。
6.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原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并用于全市公益广告宣传等权益。未经主办方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附: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登记表
(更多点击:征集广告语)
中共泗县委宣传部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