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湖州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湖州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湖州的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展现湖州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和城市精神,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湖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宣传语。
一、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湖州城市形象宣传语。入选宣传语将广泛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准确把握我市发展特点和定位,生动展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的魅力和风貌,充分反映湖州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自然资源特色、优美的生态旅游风光和湖州人赶超奋进的精神风貌。
2.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侧重于征集可以综合反映湖州总体城市形象的宣传语,也欢迎社会各界分别从旅游、文化、文明、体育、招商等多个维度开展创作。
3.作品要求语言精炼、上口易记、富有韵味,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易读、易记、易懂,具有较强的视听感染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4.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它地方的相关口号,基调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力求创意,杜绝抄袭,相同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5.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做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
三、投稿方式
1、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参与投稿。
2、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5月31日24时止。
四、奖项设置
入围奖:10 名,每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五、其它事项
1.参赛者不限地域,有兴趣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口号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
3.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方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将该作品用于展示、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注册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对入围作品有权进行适当修改。
4.奖项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如获奖作品为多人分别提交,奖金由相关创作者共同分享。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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