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潍坊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潍坊城市形象和品位,丰富城市人文内涵,增强城市吸引力、影响力,增强市民认同感、归属感,扩大城市美誉度、知名度,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日报社、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市广播电视台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潍坊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现在开始,至2019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潍坊城市形象宣传语。入选宣传语将广泛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能够准确把握潍坊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反映潍坊开放、文明、活力的城市形象,体现潍坊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符合城市的历史积淀及鲜明个性特征。
2.征集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要求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时代特征、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定位准确、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易读易记、朗朗上口,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辨识度高,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
4.宣传语可以为单条,也可以为多条。所提交作品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5.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相关宣传语,基调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力求创意、杜绝抄袭。
6.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7.应征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个字左右,同时需提供200字左右的方案说明。要阐述清楚作者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四、评审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日报社、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市广播电视台联合组织开展,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
2.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宣传语进行初审,遴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宣传语,组织在市重点新闻网站进行公众投票并公示。
3.结合公众投票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宣传语进行集中评审并确定奖励等次。
4. 本次征集活动设立奖项与奖励如下: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3000元。
五、征集原则
1.投稿人不限地域,有兴趣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2.投稿人报送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解决,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3.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投稿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方拥有该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发表、复制、使用、修改该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获奖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有关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潍坊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投稿时请同时提交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若是组织机构投稿的,请注明组织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和主创者的信息资料。
投稿邮箱:wfxxzj@126.com,联系电话:(0536)819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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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