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保山中心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保山中心城市形象和品位,丰富城市人文内涵,增强城市吸引力、影响力,增强市民认同感、归属感,扩大城市美誉度、知名度,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保山中心城市形象宣传语。具体征集规则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保山中心城市形象宣传语(入选宣传语将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等均可投稿参加征集。
四、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能够准确把握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反映保山中心城市开放、文明、活力的城市形象,体现保山中心城市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符合城市的历史积淀及鲜明个性特征。
(二)应征作品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时代特征、宣传效果。
(三)应征作品要定位准确、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易读易记、朗朗上口,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辨识度高,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避免使用生僻字、词、新词及容易产生歧义的字词,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
(四)应征作品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解决,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五)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相关宣传语,基调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六)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应征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2个字以内,同时每条需提供150字左右的说明,阐述清楚作者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
(八)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投稿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拥有该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主办方有权发表、复制、使用、修改该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九)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条,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条,奖金5000元;
三等奖:3条,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条,奖金5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六、评选方式
主办方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征集活动分为初评、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阶段。所有征集作品通过组委会初评后选出16条进入决赛入围名单,在保山新闻网进行网络公开投票,最后由专家评审组评出具体奖项。最终评选结果将在保山日报、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站等媒体公示。
七、投稿方式
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投稿作品用word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注明保山中心城市宣传语字样。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1.电子邮箱:bsxxxcy@163.com
2.联系人:李容婵13388759158
附件:保山中心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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