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潍坊市文化旅游品牌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三、主办单位
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日报社、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四、征集要求
1.宣传语要积极向上,凸显潍坊城市气质,体现潍坊文化底蕴、历史积淀、特色特征和美好愿景,内涵凝练,易读易记,易于传播。
2.宣传语原则在10字以内,需同时提供200字左右的释义,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具体含义或寓意。
3.宣传语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发布或使用。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负责解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首先提交者(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有效。
五、提交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投稿。电子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潍坊市文化旅游品牌宣传语征集”,邮寄方式投稿请在信封上注明“潍坊市文化旅游品牌宣传语征集”。
2.电子投稿邮箱:sjxxk@wf.shandong.cn;邮寄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西区;邮编:261061。
3.联系人:周玉娇,于伟民,格桑卓玛。咨询电话:0536-8091323,0536-8091309,0536-8091905 。
六、评审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初评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征集活动结束后,进行初评,评选出50条宣传语。
2.公众评议阶段(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30日)。初评结果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组织社会公众进行评议。
3.终评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
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确定最终结果。
4.公示阶段。获奖作品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给予奖励。
七、奖项设置
八、声明
1.获奖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相关税费由主办方在向获奖者支付时依法代扣代缴。组织或个人在创作、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2.获奖宣传语的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归主办方所有。
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