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口号
征集要求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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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温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口号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24时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
温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体现温州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愿景,并表达以人为本的精神,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
主题明确、振奋人心、朗朗上口、简短有力,内容文明健康,易于传播,体现温州历史文化、人文特色和地域特点;
宣传口号字数控制在8-15字,可附上简短创意说明或描述(不超过150字);
创意雷同或相似作品,以投稿先后顺序为准;
征集评审:在作品征集完成后,将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选,筛选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宣传口号,入选作品将在温州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
温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将评选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以及入围奖10名(奖励不重复享受)。
金奖:奖金5000元或同等额电话充值费
银奖:奖金1500元或同等额电话充值费
铜奖:奖金1000元或同等额电话充值费
入围奖:奖金200元或同等额电话充值费
所有参赛作品均通过电子邮箱投稿,将《温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征集表》(文末提示下载方式)投稿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统一格式),参与报名填写: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宣传口号、创意介绍等。
咨询电话:
0577-56687371
邮箱:
435847180@qq.com
联系人:吴女士
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投稿作品一经评选入围,其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发布权、改编权及最终解释权等相关权利均归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