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隆德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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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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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隆德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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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9日(以投递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作品评选时间:2023年2月29日至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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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和单位均可投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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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隆德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版。
(二)隆德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要求高度概括隆德县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主题突出,方便记忆,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口号吸引力,符合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充分体现隆德县旅游的核心内涵,准确、鲜明、生动概括隆德县全域旅游形象,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号召力和独创性,适于旅游宣传需要。
(三)宣传口号建议在16字以内(不宜过长),同时应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
(四)为了便于英汉对照,欢迎同时提供宣传口号对应准确的英文翻译。
(五)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条,可分开投稿。邮件内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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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等奖(1件):奖金5000元/件
二等奖(2件):奖金3000元/件
三等奖(3件):奖金1000元/件
优秀奖(5件):奖金5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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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主办方根据征集要求,组织评审团进行现场打分评选,采取初选、评审、公示、公布的方式进行评选。征集阶段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选出11件优秀作品,确定最终口号名次,并将评选结果在县级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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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事项
(一)征集作品应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如作品有内容相同者,以邮件收到时间先后顺序来判定作者。
(三)所有应征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推广语宣传口号重复,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和使用。
(四)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作者本人)负责。若发现应征作品和文稿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问题,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发放奖金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五)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六)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此次活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使用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均归隆德县文广局所有,在今后使用入选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八)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由隆德县文广局具体组织实施,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次征集活动的全部内容。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隆德县文广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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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一)参赛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和文件名注明“隆德县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手机号码”征集字样。
投稿电子邮箱:ldwgj2009.nx.cn@163.com
联系电话:0954-6011808
(二)投稿人稿件内请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三)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20日。
附件: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宣传名片口号征集报送表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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