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开始征集
此次活动有什么要求?
怎样投稿?
入围口号有什么奖励?
一起来看看吧!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开平市文明办
开平市创文办
协办单位: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开平分公司
作品要求
1. 以开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为本精神和全民共创共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的理念。
2. 标语应具有原创性、实效性、感染力和传播力,充分体现开平市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地域特色,凝练具有新时代风格、群众想看爱看的创文标语。
3.文字精炼,思想性强,朗朗上口,易读易记,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海报、电子屏、户外场所等媒介上宣传和推广。
4.文字使用规范,信息传递清晰准确,不得带有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在内容和形式上均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5.每条宣传口号字数在15字以内。
参考例子,如:
1.文明开平,你我同行
2.邑美侨乡,美在文明
活动时间
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活动将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元;
优秀奖10名,创文小礼品一份。
投稿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宣传口号。
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宣传口号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口号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纪念品等。
2.投稿者应对宣传口号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所有参选宣传口号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所投稿件如发生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或所获奖项的权利。如给开平市文明办造成损失的,应由投稿人承担赔偿责任。
3.所有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开平市文明办独家所有,不另支付酬金;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发表和使用作品。如发现投稿者将入选宣传口号投稿至第三方,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或所获奖项的权利,如造成损失的,投稿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凡参选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5.开平市文明办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并拥有对此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