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征集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积极挖掘和唱响文明信阳文化新元素,充分展示文明信阳城市新形象,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共建共享参与率,市委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三个一”有奖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个宣传口号: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一批感人故事:信阳市干部群众在文明村镇建设中的感人故事
一批成果照片:信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照片
二、时间安排
1. 作品征集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31日
2. 评审公示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一)创建宣传口号
1. 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信阳文化特色,融入信阳人文元素和地域特色,能充分展示信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形象;
2. 既根植于城市历史文化,又体现城市现实,与城市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形象相符合,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3. 文字精炼,特色鲜明,寓意深远,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6字以内,每位作者投稿限制在两条以内,限一个作品获奖。
(二)“我和我的村”乡村建设感人故事
1. 围绕乡风文明建设,结合“三星文明户”创评、“饺子宴+”,真挚地讲述自己投身乡村建设的经历和体会;或分享身边促进乡村变化、挖掘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活故事;
2. 主题鲜明、风格朴实、特色突出,讲述客观真实,所涉及的典型案例须有事实依据;故事感人励志,具有说服力、感染力、引导力,能够展示我市农村群众精气神;能客观展示近年来我市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文化弘扬、乡村德治善治的成功经验和乡村巨大变化;
3. 作品通过演讲比赛的形式推荐评比,每个县区择优推荐3名参赛选手,参加全市“我和我的村”故事演讲比赛,每个参赛选手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三)创建活动成果照片
1. 围绕文明培育、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用镜头讲好信阳故事,展现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发生的新变化、新面貌、新气象;
2. 图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城市运行规范有序,市民群众文明有礼,文明习惯蔚然成风;
3. 图片拍摄时间必须为本轮创建周期(2021-2023年),拍摄场景须为本市中心城区,每人限投8幅摄影作品,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限4幅),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及以上,单幅大小不超过20M,达到印刷出版基本要求,不接受合成图片及电脑技术修改制作的作品;
4. 每幅(组)作品需附文字说明(100字以内,包括作品拍摄作者、时间、地点、呈现的内容等,文字说明需真实反映作品内容)。
五、参与方式
1. 创建宣传口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口号内容。
2. 创建成果照片:作品以网上提交方式报送至电子邮箱:xyswmbmsk@126.com,投稿邮件请注明“投稿类别+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所有作品先经初审评选,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入围入选作品。
1. 创建宣传口号入围奖20个,奖金300元/个;入选奖1个,奖金3000元;
2. 乡村建设感人故事演讲比赛设优秀奖若干;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名;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获奖作品将在信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展播;
3. 创建活动成果照片设入选奖100副(组);优秀奖10幅(组),奖金300元/幅(组);三等奖6幅(组),奖金800元/幅(组);二等奖3幅(组),奖金1500元/幅(组);一等奖1幅(组),奖金3000元。
七、注意事项
1. 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凡涉及抄袭、侵权等问题,参赛者的参评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 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主办方有权对相关作品进行展示、出版、修改。
4.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市委文明办所有。(联系方式:0376—6366351)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