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海门老市政府地块空中运动公园全城征名!
海门新地标
为扩大城市重要建筑的影响力,提高城市建筑名称的文化内涵,增强公众认同感,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原市政府地块建设项目命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命名对象
原市政府地块新建建筑物。
二、对象概况
本项目处于海门城区核心区位,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周边商业文化休闲氛围浓厚。用地面积约28亩,总建筑面积38600平方米。将打造成一处集体育、文化、健身、休闲为一体的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室内为运动场馆、书店、体育集合店及配套商业,屋顶为空中活动场所及步道。
三、 命名原则
(一)命名需反映海门的自然、人文、历史、文化等传统特点和特色,紧扣项目定位和建筑风格,言简意赅、突出响亮、大气。
四、 命名要求
(一)命名需以汉语为主。
(二)命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语言文字规范,不得带有封建迷信、不健康及宗教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命名工作需加强与征集方的沟通交流,听从征集方的建议意见。
五、稿件要求
命名方案需包括建筑物“名称、命名理由、名称简要说明(×××—×××字)”等内容。
六、征集时间
2019年 7 月31日—2019年 8月 15 日
七、投稿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稿件要求。纸质稿件(一式肆份)需按公文标准格式进行排版印制,稿件字体、字号、标点符号等内容需符合公文规范要求。
(二)需提交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的稿件。其中,纸质文稿需邮寄或送达海门市北京中路1400号,阳光骊景大厦海门市房地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903办公室。邮箱:hmdcgs@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 拟对采用的名称给予总额为2000元的奖励;待由市委、市政府确认后将评选结果在《海门日报》公示。
(二)若稿件被采用,投稿人有义务根据公示中公众意见建议和征稿方的要求修改完善。
(三)稿件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并享有对其修改的权利)。
(四)该命名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门市地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海门市房地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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