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牛岭水库景区(暂定名)名称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泾县县委、泾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泾县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名称要能体现牛岭水库景区的自然地理特征、资源特点和文化内涵,具有独特的标识意义,且不得存在与其他景区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内容。
(2)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练,具有较强的时尚感、画面感,易于记忆传播、宣传推介。
(3)投稿作品须附有创意说明,解释名称创作理念及内涵。每名作者只能提交一份作品。
(4)命名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抄袭他人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具有唯一性和独创性。
五、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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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来稿电子邮件发至:jxxc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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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女士0563-5025869
六、评选及奖项设置
(1)采用“初评+复评”两次评审的方式,对所征集的景区名称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 1 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 3 名,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 6 名,奖金各5000元,如征集作品达不到要求,以上奖项可空缺。
七、相关事项
(1)登陆活动网络发布平台下载并填写“泾县牛岭水库景区名称征集活动报名登记表”,报送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
(2)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投稿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如由此给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均有权向投稿者及责任主体追偿。
(3)倡导投稿人在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前往牛岭水库景区实地察看。实地察看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
(4)获奖名称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另付转让费,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获奖名称一经查实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原额奖金,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刊载,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6)本次活动相关事宜由泾县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
投稿者一经提交《泾县牛岭水库景区名称征集报名表》,即视为对本启事内容的认可,自愿受上述启事内容的约束。
泾县县委宣传部
2022年4月20日
附件:泾县牛岭水库景区名称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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