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家‘荷’万事兴·诗意鸣翠”鸣翠湖荷花节主题原创作文、诗歌征集大赛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7-23截稿日期:2018-09-01
摘要_
“家‘荷’万事兴·诗意鸣翠”鸣翠湖荷花节主题原创作文、诗歌征集大赛
为弘扬和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市民文化创造活力,丰富宁夏人民精神世界、增强宁夏人民精神力量,深入发掘鸣翠湖荷花节诗文资源,彰显鸣翠湖荷花文化的无限魅力,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特在“2018鸣翠湖第二届荷花文化旅游节”期间,由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联合银川市文联、银川作家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诗歌协会、宁夏朗诵艺术学会、银川诗词协会、银川市朗诵艺术团、《宁夏文艺家》等宁夏当地文学界知名协会组织,联合举办本次“家‘荷’万事兴·诗意鸣翠”鸣翠湖荷花节主题原创作文、诗歌征集大赛。
本次大赛旨在以诗文为媒介,通过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鸣翠湖荷花节主题原创文学作品,激发广大市民文学创作的兴趣与热情,营造宁夏浓郁的诗歌文化氛围,塑造银川市诗意美好的城市文化形象,弘扬鸣翠湖荷花文化,以“文化+艺术+旅游”引领城市文化旅游品质生活。
“家‘荷’万事兴·诗意鸣翠”鸣翠湖荷花节原创作文、诗歌征集大赛启事
指导单位
银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诗歌协会
宁夏朗诵艺术学会
银川市作家协会
银川市诗词协会
银川市朗诵艺术团
《宁夏文艺家》
主办单位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兴庆区人民政府
兴庆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
银川鸣翠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同心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征稿时间
2018年7月15日—9月1日
征集对象
大赛主赛:不限年龄、不限地区、不限性别,所有诗词爱好者均可参赛。
青少年分赛:18岁以下青少年诗词爱好者。
征稿内容
本次大赛征集的诗文作品要求内容必须与鸣翠湖荷花节相关联,通过诗意描写或记述鸣翠湖荷花节期间的所见所闻,以我笔书我心,悟鸣翠湖荷花精神、讲鸣翠湖荷花故事、写鸣翠湖荷花诗歌,用原创诗文作品表达对鸣翠湖荷花节的喜爱和感想,歌颂鸣翠湖荷花文化的独特韵味与魅力。
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原创,内容积极健康,感情真挚,每位参赛者投稿以3首为限;
2、投稿的参赛作品内容需围绕“家‘荷’万事兴·诗意鸣翠”为主题来创作,言之有物情真意切,富有诗意和文采;
3、体裁限定为作文(记叙文、散文)和诗词(包括现代诗、散文诗、古典诗词等诗歌体裁),字数与行数不限;
4、投稿须整洁规范,标题2号宋体加粗,正文3号仿宋,所有来稿须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5、不得一稿多投,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严禁抄袭或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征稿时间
1、学校组织参赛:由银川市各中小学、大学学校老师组织指导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征文比赛;
2、个人参赛:个人创作作品请以word附件发送至大赛指定电子邮箱;
3、研学学生参赛:参与鸣翠湖研学之旅的学生统一提交作品。
投稿方式
请以正文和附件形式将本人原创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邮件正文标注:体裁+组别(主赛或青少年分赛)+题目+手机号码。
邮件内容:邮件正文中应包含作者笔名、真实姓名、通讯地址、手机号。投稿作品请通过附件上传。附件格式仅限Word和PDF文档。
评审办法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统一由专家评审团综合评选。
2、所有参赛作品将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的选拔,并于2018年7月1日至9月1日每周在本次征文比赛活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向全社会公示,接受大众监督。
3、大赛将按青少年组与主赛事组分别评选,除了前十名获奖作品外,最后还将评选出其他优秀作品100首,统一结集出版。
4、评审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奖项分主赛事组与青少年组(18岁以下),每组各设:
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奖金10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优秀奖四名,奖金3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除现金奖励及荣誉证书之外,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在《宁夏文艺家》上发表,并在后期统一编辑出版成书(所有参赛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权)。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奖;组织集体参赛的单位,参赛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可获优秀组织奖。
本次比赛将于2018年9月15日在鸣翠湖第二届荷花文化旅游节闭幕式上公布获奖作品并举办颁奖典礼,其中优秀作品将由银川市朗诵艺术团进行现场朗诵。
法律声明
1、参赛者均应按照组委会公布的规则,独立完成创作。
2、参赛者对作品具有署名权。
3、参赛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得实施任何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凡因侵权作品导致损害的,组委会有权追究参赛者的法律责任。
4、参赛作品一经到达组委会,且经组委会认可并接受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组委会。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5、参赛者向组委会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2、参赛作品如出现剽窃侵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不另付稿酬;
4、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宇航
咨询电话:17398406578
电子信箱:mchswzj@163.com
(更多点击:征集文章)
本次大赛旨在以诗文为媒介,通过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鸣翠湖荷花节主题原创文学作品,激发广大市民文学创作的兴趣与热情,营造宁夏浓郁的诗歌文化氛围,塑造银川市诗意美好的城市文化形象,弘扬鸣翠湖荷花文化,以“文化+艺术+旅游”引领城市文化旅游品质生活。
“家‘荷’万事兴·诗意鸣翠”鸣翠湖荷花节原创作文、诗歌征集大赛启事
指导单位
银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诗歌协会
宁夏朗诵艺术学会
银川市作家协会
银川市诗词协会
银川市朗诵艺术团
《宁夏文艺家》
主办单位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兴庆区人民政府
兴庆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
银川鸣翠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同心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征稿时间
2018年7月15日—9月1日
征集对象
大赛主赛:不限年龄、不限地区、不限性别,所有诗词爱好者均可参赛。
青少年分赛:18岁以下青少年诗词爱好者。
征稿内容
本次大赛征集的诗文作品要求内容必须与鸣翠湖荷花节相关联,通过诗意描写或记述鸣翠湖荷花节期间的所见所闻,以我笔书我心,悟鸣翠湖荷花精神、讲鸣翠湖荷花故事、写鸣翠湖荷花诗歌,用原创诗文作品表达对鸣翠湖荷花节的喜爱和感想,歌颂鸣翠湖荷花文化的独特韵味与魅力。
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原创,内容积极健康,感情真挚,每位参赛者投稿以3首为限;
2、投稿的参赛作品内容需围绕“家‘荷’万事兴·诗意鸣翠”为主题来创作,言之有物情真意切,富有诗意和文采;
3、体裁限定为作文(记叙文、散文)和诗词(包括现代诗、散文诗、古典诗词等诗歌体裁),字数与行数不限;
4、投稿须整洁规范,标题2号宋体加粗,正文3号仿宋,所有来稿须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5、不得一稿多投,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严禁抄袭或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征稿时间
1、学校组织参赛:由银川市各中小学、大学学校老师组织指导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征文比赛;
2、个人参赛:个人创作作品请以word附件发送至大赛指定电子邮箱;
3、研学学生参赛:参与鸣翠湖研学之旅的学生统一提交作品。
投稿方式
请以正文和附件形式将本人原创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邮件正文标注:体裁+组别(主赛或青少年分赛)+题目+手机号码。
邮件内容:邮件正文中应包含作者笔名、真实姓名、通讯地址、手机号。投稿作品请通过附件上传。附件格式仅限Word和PDF文档。
评审办法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统一由专家评审团综合评选。
2、所有参赛作品将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的选拔,并于2018年7月1日至9月1日每周在本次征文比赛活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向全社会公示,接受大众监督。
3、大赛将按青少年组与主赛事组分别评选,除了前十名获奖作品外,最后还将评选出其他优秀作品100首,统一结集出版。
4、评审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奖项分主赛事组与青少年组(18岁以下),每组各设:
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奖金10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优秀奖四名,奖金300元,颁发“鸣翠湖杯”荣誉证书。
除现金奖励及荣誉证书之外,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在《宁夏文艺家》上发表,并在后期统一编辑出版成书(所有参赛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权)。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奖;组织集体参赛的单位,参赛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可获优秀组织奖。
本次比赛将于2018年9月15日在鸣翠湖第二届荷花文化旅游节闭幕式上公布获奖作品并举办颁奖典礼,其中优秀作品将由银川市朗诵艺术团进行现场朗诵。
法律声明
1、参赛者均应按照组委会公布的规则,独立完成创作。
2、参赛者对作品具有署名权。
3、参赛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得实施任何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凡因侵权作品导致损害的,组委会有权追究参赛者的法律责任。
4、参赛作品一经到达组委会,且经组委会认可并接受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组委会。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5、参赛者向组委会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2、参赛作品如出现剽窃侵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不另付稿酬;
4、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宇航
咨询电话:17398406578
电子信箱:mchsw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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