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河国家自然保护区LOGO征集获奖作品公示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4-10
摘要_
湖北南河国家自然保护区LOGO征集获奖作品公示
为进一步统一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对外形象,更好展示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的品牌内涵,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区的认识,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塑造集资源保护、科学研究、生态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自然保护区,实现自然保护地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8年12月10日开始在全国开展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识(LOGO)有奖征集活动,截止2018年3月10日,共收到236件LOGO投稿作品,其中网络投稿233幅(套),其它投稿3幅(套)。经过评审委员会初审,相关专家复评,现确定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五名,入围奖九名。一等奖作品空缺。现就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二等奖1
作品编号:8 作者:朱异
二等奖2:
作品编号:58-6 作者﹕谷党伟
三等奖1
作品编号:34 姓名:毛松青
三等奖2
作品编号:38 作者:张逊
三等奖3
作品编号117-2 作者:张瑞
作品编号21 作者:陆麟祥
作品编号52-1 作者:陈新华
入围奖1
作品编号24 作者:
入围奖2
作品编号26 作者:韩祺
入围奖3
作品编号103 作者:胡永亮
入围奖4
作品编号121-1 作者:贺桂保
入围奖5
作品编号23 作者:刘述强
入围奖6
作品编号39-1 作者:博文设计
入围奖7
作品编号82 作者:王晓晖
作品编号126 作者:钱勇
以上获奖结果公示期为7天(2019年4月9日—4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获奖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监督。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e-mail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并提供书面证明。如经查实作品存在抄袭、侵权、篡改等违规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获奖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著作权、使用权归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上述获奖作品不作为最终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识(LOGO),未经采纳,将邀请专业人士重新进行设计。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除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他费用。
联系人:邓正群
电话:0710-7269229
e-mail:dengzhengqun@163.com
襄阳南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更多点击:征集发布网揭晓)
二等奖1
作品编号:8 作者:朱异
二等奖2:
作品编号:58-6 作者﹕谷党伟
三等奖1
作品编号:34 姓名:毛松青
三等奖2
作品编号:38 作者:张逊
三等奖3
作品编号117-2 作者:张瑞
作品编号21 作者:陆麟祥
作品编号52-1 作者:陈新华
入围奖1
作品编号24 作者:
入围奖2
作品编号26 作者:韩祺
入围奖3
作品编号103 作者:胡永亮
入围奖4
作品编号121-1 作者:贺桂保
入围奖5
作品编号23 作者:刘述强
入围奖6
作品编号39-1 作者:博文设计
入围奖7
作品编号82 作者:王晓晖
入围奖8
作品编号89 作者:林启柏
入围奖9作品编号126 作者:钱勇
以上获奖结果公示期为7天(2019年4月9日—4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获奖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监督。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e-mail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并提供书面证明。如经查实作品存在抄袭、侵权、篡改等违规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获奖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著作权、使用权归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上述获奖作品不作为最终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识(LOGO),未经采纳,将邀请专业人士重新进行设计。湖北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除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他费用。
联系人:邓正群
电话:0710-7269229
e-mail:dengzhengqun@163.com
襄阳南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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