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学讲堂标识发布
“虹”学讲堂由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主办、各学院及校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承办,旨在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丰富研究生学术文化生活,提高研究生的人文与科学素养,进而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虹”学讲堂从2016年3月16日第一讲举办至今已逾五年,迎来了第三个百讲纪念。
在第三个百讲纪念之际,重磅发布“虹”学讲堂标识,标志着“虹”学讲堂实现了又一历史性跨越,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虹”学讲堂标识
“虹”学讲堂,英译为“EMINENT LECTURES”,标识由彩虹女神、古城、水墨圆圈元素组成。
设计理念
彩虹女神元素,取自长安大学代表雕塑“彩虹女神”。“虹”学讲堂的“虹”字取自“彩虹女神”,兼具“彩虹”与“桥梁”双重含义,以体现“多彩”和“交通”的内涵,鼓励研究生积极探索前沿科技、培育良好科研氛围,为独具文化特色精品校园活动。
古城元素,取自西安城墙。“虹”学讲堂举办地——西安,是十三朝古都,西安古城独有的深厚的文化底蕴为“虹”学讲堂增添了一份厚重的历史气息,展现了“虹”学讲堂传承优良、底蕴丰富的特点。
渐变的水墨圆圈,永续旋转。这充分体现了“虹”学讲堂贯通古今、学贯中西的特点,彰显了着眼世界、着眼未来的发展视野与格局。
标识使用说明:
1.用于“虹”学讲堂系列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2.用于“虹”学讲堂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3.用于“虹”学讲堂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的制作。
5.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以供佩戴留念。
6、“虹”学讲堂标识所有权属于长安大学,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具体负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