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春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名称+标识(Logo)评审结果的公告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1-07-07
摘要_
关于阳春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名称+标识(Logo)评审结果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阳春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价值,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面向全国公开发布了《阳春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名称+标识(Logo)征集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自发布以来,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参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设计爱好者的318份创意设计投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春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评选,综合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评选结果如下:
一、征用奖1名:孙海江(河北张家口人)作品名称:阳春农品。
二、入围奖4名,分别是:刘江平(广东深圳人)作品名称:阳春农臻;张超超(广东阳春人)作品名称:漠阳优品;赖啸天(江西宜春人)作品名称:春耕优农;张永明(河北秦皇岛人)作品名称:阳春农珍。
三、人气奖2名,分别是:李建銮(福建莆田人)作品名称:知味阳春;徐峰(陕西西安人)作品名称:阳春农优。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若对获奖作品知识产权权属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64号;联系电话:0662-7731706,联系人:林举文;电子邮箱:yc7731706@126.com。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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