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八五”普法卡通形象获奖作品的公告
成安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 安 县 司 法 局
关于公布“八五”普法卡通形象获奖作品的
公 告
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展示成安形象,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了征集成安县“八五”普法法治宣传“卡通形象代言人”活动。活动开展后,受到了社会和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活动收到了来自全国11个省市、社会各界的共计40件有效作品。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审查,并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美术教师、地方文化专家等八名人员组成的评委会对40件作品逐件评审研讨,拿出初步意见,报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了成安县“八五”普法法治宣传“卡通形象代言人”作品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并确定获得一等奖的作品“成成”采用为我县“八五”普法法治宣传“卡通形象代言人”。该作品创意源自象征法治公平的獬豸,独角变形为成安地理标识草莓,鬃毛变身草莓叶,整体以绿色为主基调,突出绿色发展理念,脚踏祥云履强化传统文化,手持红色喇叭代表传统宣传模式,中间的浏览器代表新媒体普法,手拿宪法,身穿印有成安普法的背心,突出法律元素。请各位获奖作品设计者及时联系成安县司法局法宣科工作人员,领取奖金、荣誉证书,联系电话0310--7210148。
具体获奖作品及名单如下:
一等奖一名:13号作品,作者刘俐俐。
二等奖三名:
24号作品,作者潘文军。
36号作品,作者赵长安。
9号作品,作者秦郑。
三等奖五名:
7号作品,作者夏秋。
8号作品,作者张逊。
23号作品,作者黄磊。
25号作品,作者张伟。
31号作品,作者尚红光。
其它参与作品均为纪念奖,可联系司法局工作人员领取荣誉证书和定制纪念品一份。
特此公告
成安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安县司法局
2021年9月7日
附件1、一等奖获奖作品“成成”及创意说明
附件2、40件参赛作品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