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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标识出炉啦!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4-15
摘要_ 漳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标识出炉啦!

 

  

 

  近日,漳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标识正式出炉,作为对外宣传形象符号,应用于“全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防范非法集资·守护美好生活”一月一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等防非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识别度,打造我市防非处非宣传新品牌、新名片,构建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新格局,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全力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图标(LOGO)释义

  核心概念:水仙花+守护“钱袋子”

  (一)图标(LOGO)以漳州市市花水仙花为主体构成元素,中间花蕊部分形似钱币;水仙花花朵周围采用形似双手的水仙花枝叶,双手环绕钱币,寓意守护“钱袋子”;图标整体形似眼睛,提醒广大群众要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二)图标(LOGO)整体以绿色、金铜色、黄色为主色调,绿色彰显了绿色金融的生机活力,寓意金融秩序健康有序;金铜色象征着财富,守护群众“钱袋子”是防范非法集资的首要目标;黄色给人柔和、温暖的感觉,代表着力量和智慧。

  

  二、标识(LOGO)应用范围

  (一)“全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防范非法集资·守护美好生活” 一月一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等日常防非宣教活动;

  (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品、宣传册、文化传播等宣传资料(手册)。

  三、使用标识(LOGO)注意事项

  (一)市处非办对漳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图标的图案、文字、色彩以及组合方式进行规范并提供示例。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使用漳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图标时,应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完整使用,不得擅自更改。

  (三)宣传图标(LOGO)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活动及其他不适宜使用宣传图标(LOGO)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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