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公告(第二号)
新疆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公告
(第二号)
七秩耕耘育英才,稳疆兴疆展华章。自学校3月24日发布《新疆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徽标、宣传标语征集启事》以来,标识征集活动得到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经广泛征集、精心评选和优化完善,新疆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徽标及宣传标语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校庆徽标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建立的第一所本科院校,70周年校庆徽标主体颜色选取“党旗红”,象征着学校始终传承红色基因,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向同行。
校庆徽标形取数字“70”,紧扣学校70周年校庆“七秩耕耘育人才 稳疆兴疆展华章”主题,融合“丝绸飘带、校徽图案、红色五星、金黄麦穗”等视觉元素。徽标各元素有机融合、相得益彰,展现喜庆、隆重与希冀,体现“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坚持“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的办学宗旨,彰显学校70年历史积淀、特色内涵和文化传承。
数字“7”为变形的红旗图案,象征迎风高扬的红旗,传递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农大精神。
数字“0”由两个同心圆构成。象征各族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心共筑中国梦。圆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象征着“圆满”和“饱满”,表达了农大人同心祝福校庆取得圆满成功。圆心使用简化校徽,体现了“明德笃志 励学竞业”的校训。
“新疆农业大学”校名使用红色遒劲有力的毛体字,红色五星象征学校红色基因薪火相传。金黄麦穗象征农大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的新时代使命。“1952-2022”代表学校走过的70年光辉岁月。
数字“7”和“0”用红丝带连接,寓意各族师生携手一起向未来,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校庆宣传标语
1.踔厉奋发鲲鹏起,初心砥砺七秩春!
2.常回家看看,母校是你起航的港湾!
3.校友是母校的靓丽名片,农大是校友的温馨家园!
4.喜迎四海校友,诚邀八方宾客!
5.风雨兼程,桃李满天下;砥砺进取,栋梁遍神州!
6.七十年风雨兼程谋发展,七十年砥砺奋进铸辉煌!
7.七秩育英,共忆师恩难忘;九月聚首,共叙桃李情长!
8.栉风沐雨,峥嵘七秩,稳疆兴疆,再展华章!
9.谱七十年天山金色华章,铸新时代新疆农大华章!
10.七十载坚守,桃李满天下,万千学子情,学农报国家!
11.明德笃志,共襄校庆盛举;励学竞业,同创农大辉煌!
12.天山巍巍,七十载沐风栉雨;硕果累累,农大人继往开来!
13.明德笃志铸就坚韧品质,励学竞业传承农大薪火!
14.天山沃土孕育农大气韵,首府上庠书写七十华章!
1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
16.牢记办学使命,精心培育英才,加强科研创新,推进乡村振兴!
17.七十载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七十载初心不忘继往开来!
18.七秩弦歌沧桑砥砺,万千桃李薪火传承!
19.七秩岁月不忘初心谋发展,百年梦想牢记使命谱新篇!
20.凝心聚力同庆七秩华诞,奋发有为再续发展新篇!
21.科学殿堂恰似鲲鹏展翅,七秩积蕴喜看农大腾飞!
22.人才辈出桃李峥嵘已是一番境界,严谨求学精诚治教当然无限风光!
23.潜心稼穑,把课题立在田野里;耕耘理想,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24.山高水长师恩难忘,德泽绵绵母校情深!
25.七十载不忘初心,栉风沐雨育英才;新时代牢记使命,薪火相传谱华章!
26.明德笃志不忘初心,励学竞业牢记使命!
27.同心同行七十载深耕不辍;惟精惟勤为边疆立德树人!
28.不忘建校初心,勇担育人使命!
29.七十载屯垦戍边办大学,七十载稳疆兴疆育人才!
30.屯垦戍边七十载,稳疆兴疆育人才!
31.七十载潜心稼穑初心不渝,七十载枝繁叶茂硕果飘香!
32.忆往昔,七十载峥嵘岁月;看今朝,新时代再谱华章!
33.喜迎建校70周年,振奋精神、献身教育,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34.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新疆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徽标、宣传标语管理使用说明
1.新疆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徽标是我校70周年校庆期间使用的统一标识,版权归新疆农业大学所有。校庆徽标适用于学校校庆期间校内主要建筑物,各类主要活动现场,重要出版物和代表校庆统一形象的纪念品、印刷品等,以及学校指定用于馈赠交流、纪念留念的其他有关物品上。宣传标语用于校内各类宣传平台及媒介。
2.为防止校庆徽标、宣传标语被仿冒或滥用,新疆农业大学校庆办为唯一管理机构,授权校属各单位开展校庆活动时使用。
3.凡校外单位因校庆工作需要使用70周年校庆徽标,应提出申请,经校庆办批准授权后方可转载、链接、转帖、使用70周年校庆徽标。
4.使用新疆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徽标应当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更改图形、文字及颜色。
5.对已获得授权使用的单位,如若出现不当使用情形的,学校可暂停、收回其使用权限。
6.侵犯我校70周年校庆徽标知识产权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校庆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新疆农业大学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