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法院“新火”系列征集结果公示
2024年3月28日,彭山法院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火”子品牌名称、法院吉祥物设计、主品牌“新火”Logo设计,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有效期内共收到投稿上千余份。
经我院评审、研究并报送上级法院审核后,确定采用【新火·启明】、【新火·茗理】、【新火·利剑】、【新火·知行】等四个子品牌!
其中普法品牌【新火·启明】、民事审判品牌【新火·茗理】采用本院工作人员提供(无奖金),执行品牌【新火·利剑】采用鞠小林投稿,党建队建品牌【新火·知行】采用李清荣投稿,将在核实信息后给予奖励,法院吉祥物和主品牌“新火”Logo无投稿被采用。
品牌释义
【新火·启明】
传法治新火,燃启明微光。“新火·启明”是普法品牌,以“小案件”诠释“大道理”,鲜明价值导向、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使法治观念浸润人心。
【新火·茗理】
传法治新火,品法理茗香。“新火·茗理”是民事审判品牌,借“茗茶”之细腻悠长,喻“法理”之深邃广博,使法治之光如同茗茶之香,沁人心脾,愈久弥香。
【新火·利剑】
传法治新火,铸利剑锋芒。“新火·利剑”是执行品牌,每一次“利剑”的出鞘,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逃避责任者的有力震慑,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新火·知行】
传法治新火,映赤诚初心。“新火·知行”是党建队建品牌,象征着在党的引领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以知促行,以行践知,用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彭山法院将秉“新火”之义,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作者/编辑:辜敏慧 邓庆玲
校对:姜瑞鑫
签发: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