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三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最美沛县·三城同创”主题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各镇(场)、街道、经济开发区,县各部委办局:
为认真落实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沛县“三地一新”新实践,聚焦产业发展高水平、城乡建设高品质、改革创新高层次、生态建设高要求、民生事业高标准,我县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城同创”工作。为深入推进“三城同创”工作,全面展示“三城同创”工作取得的成就,展现美在街区、美在村庄、美在田园、美在庭院、美在乡风的“五美”创建成果,特开展“最美沛县·三城同创”主题摄影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沛县“三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单位:
沛县总工会
沛县汉城景区管理处
沛县园林局
协办单位:
沛县摄影家协会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三城同创”这一主题,通过摄影作品生动展示全县上下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最新成果和便民利民工程,大赛共分为1.美在街区:医疗卫生、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便民服务、窗口形象、校园氛围、景观小品、建筑围挡、公厕改造等方面;2.美在村庄:城乡新貌、百姓新颜、村居设施等;3.美在田园:乡村田园风光等;4.美在庭院:居民院落、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景观小品等;5.美在乡风:志愿服务、好人好事、邻里和谐、文明瞬间等五大类。
参与作品需有一定专业功底,题材要主题鲜明,品位高雅,富有新意,贴近现实,立意要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征稿时间: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22日
评审时间: 2019年1月23日—1月24日
集中展出宣传时间:根据需要在汉城公园、文化中心、沛公园、好人广场等处巡回展出。
征稿启示将在县内有关宣传媒体公布。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主办单位将从参与活动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5名(每类别1名),每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每类别2名),每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5名(每类别5名),每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
征稿细则:
1.县内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6-10幅,并附文字说明),组照按1件计算。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拍摄于沛县境内。
3. 本次摄影大展谢绝电脑创意作品,鼓励纪实类作品参评,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为确保评选的公平与公正,主办方将组织业界专家学者成立评委会;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指定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大展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7.对于拟入选的作品,投稿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7日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字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展资格。
8. 本次摄影大展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9. 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10.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命名采用统一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投稿时要填写作品登记表,投稿作品及登记表报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县摄影家协会,邮箱:pxsyjxh111@163.com,电话:0516-68867383。个人投稿请把作品和登记表一同发送到上述邮箱。
县“三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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