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诗歌传统,进一步擦亮南方诗歌节品牌,推动大湾区传统文化传承区建设,由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与德庆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南方诗歌节“龙母故乡·诗萃德庆”中外原创汉语主题诗歌征集,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主办单位
中国诗歌学会
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
德庆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德庆县委宣传部
德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征稿内容和要求
(一)作品须符合主题,兼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鉴赏性。
(二)作品须是汉语写作,现代诗、格律诗、辞赋等体裁不限。
(三)以作者为单元,每人提交的作品(单首或组诗不限)合计总行数不超过150行(不含空行)。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四)投稿作品须是为本次征集活动专门创作的原创作品。原创原则:未在纸媒(指报纸和刊物,含内刊)及网络媒体(含自媒体)发表,无与已发表作品重合和部分重合情形(部分重合情形是指超过1/3重合)。如查证系违反原创原则以及作品系抄袭等行为,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违规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违规作品造成的后果的权利。
请勿一稿多投。如发现投稿作品又参与其他作品征集或比赛的,亦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本次活动作品评审由中国诗歌学会从评委库随机抽取专家担任。
(六)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使用权、修改权归中国诗歌学会、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德庆县人民政府。不同意修改的,请在来稿作品最末处注明。
未获奖和选录活动专辑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七)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可用于开展非营利性项目(包括展览、印刷、出版等),不再另外通知作者,不再另付稿费等。
(八)凡是参加本次活动的投稿者,皆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征稿启事的全部规则和要求。
(九)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解释权。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以系统默认时间为准)。
五、稿件评选及奖项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南方诗歌奖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为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具体为: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每人8千元
三等奖5名,奖金每人5千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每人3千元
六、投稿方式
通过中国诗歌学会官网(www.zgsgxh.com)和中国诗歌学会公众号(zgsgxh2014)在线投稿,具体路径(选择其一即可):
1、官网:从首页上方菜单栏,点击在线投稿,按页面提示,选择本次大赛主题,然后进入投稿;
2、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栏的“征文”,页面会提示“投稿”。点击“投稿”后,页面会同时出现多项投稿主题,选择本活动主题,按提示填写,完成投稿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编号,即为成功。
七、其他
本次征集活动咨询电话:
中国诗歌学会010—64072207,联系人:马瑾
中共德庆县委宣传部0758-7781860,联系人:朱伟飞
八、颁奖
拟定于2021年11月(初定),在德庆县举行颁奖典礼及诗歌朗诵、展览活动,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
中国诗歌学会
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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