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继续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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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19年8月15——9月15日启动的光山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的征集活动,收到投稿作品总体质量未达到主办方要求,最终未确定到合适的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形象标识Logo将继续采用2016年北京九鼎辉煌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方案,不再征集。继续征集光山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依照相关程序,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光山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2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能准确反映光山全域旅游形象,充分体现光山县旅游资源特色、文化精髓,同时具有鲜明时代特征。
2、宣传口号语言精练、易读易记、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视听感染力、吸引力和传播力,具有唯一性,以中文形式表述,字数在4到18个字。
4、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必须原创,鼓励创新,严禁抄袭,网络上可以搜索到的已有口号等素材不计入本次征集活动。
6、之前已投稿的作品可修改后继续投稿。
四、投稿方式
1、本次征集统一采取电子邮箱投稿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投稿,为保证征集活动有序进行,每位投稿者只能进行一次投稿,投稿条数不超过5条,重复投稿、多次投稿的一经发现,自动取消入围资格。
2、投稿邮箱地址:gsxkhzj2019@163.com(邮件主题:口号(或logo)+姓名+联系方式)
3、详询电话:0376---8591929

五、评选方式

1、初选:由光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作品进行初步筛选。
2、预选:将筛选后的作品公布在“光山微视”微信公众号进行大众投票(产生入围奖)。
3、终选:作品经公开投票后,由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产生采用奖)。
六、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名
入围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
(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七、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公布于“光山微视”微信公众号,并在活动结束后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八、活动声明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2、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画册、展览及相关活动宣传等。
3、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稿。对录用者不再单独通知,后续请关注“光山微视”微信公众号。
4、投稿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均归光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5、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6、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光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更多点击:征集口号

光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日
大赛答疑请加微信zhengjifabu或扫描二维码,qq交流群223564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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