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沙湾县全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以“沙湾大盘鸡”为主题的特色美食旅游文化、以温泉洗浴为主题的康养旅游文化、以鹿角湾、东大塘和安集海大峡谷等十几个景区景点组成的“天山画廊景观带”为主题的生态旅游文化、以千泉湖湿地公园为主题的湿地旅游文化、以铁门坎沙漠公园为主题的沙漠旅游文化、以“一个人的村庄”为主题乡村旅游文化、以傢什窑村和加尔肯加尕村为主题的哈萨克民族文化等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和旅游景观。为发掘沙湾旅游宣传精髓,充分展示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打造沙湾县旅游形象品牌,更好地宣传沙湾,现面向全国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一、主办单位:中共沙湾县委宣传部、沙湾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1、内容:以沙湾文化旅游特色为主题的宣传口号。
2、要求:每条作品原则上在8至10个字。能充分体现沙湾县文化旅游特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疆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提交作品时需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三、活动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
四、奖项设置
设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 奖金1000元.
五、联系方式
1、网上投稿。请将作品发送到:358154323@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栏请注明: 沙湾县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2、邮寄投稿。请将作品邮寄:新疆塔城沙湾县文旅局行业管理股 (信封右下角请注明“应征稿件”字样),邮编: 832100。联系电话: 0993-6096503或13519929080
六、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选,确定奖励名次,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版权归沙湾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
2、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3、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内容健康、合法。入选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犯他人权益问题,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人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稿人自提交作品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永久、不受地域限制地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使用,且无须再支付稿酬。
5、参选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6、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宣传语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沙湾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共沙湾县委宣传部
沙湾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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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答疑请加微信zhengjifabu或扫描二维码,qq交流群223564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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