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旅游宣传口号由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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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旅游资源丰富,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拥有“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阳明圣地”四大文化旅游名片。为抢抓赣深高铁开通机遇,进一步加强赣州城市形象宣传,唱响赣州文化旅游品牌,现征集赣州旅游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赣州旅游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及对象

1.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24:00止

2.征集对象: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

三、征集要求

赣州旅游宣传口号要求充分体现赣州市历史文化精髓和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词语精炼、易记上口,口号中包含赣州二字,符合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字数建议在10字以内,例如:“江西风景独好”“好客山东”“多彩贵州”“七彩云南”“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人间仙境、梦幻烟台”“桂林山水甲天下”,同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500字以内)。

 
四、投稿方式

关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进入投稿页面,在投稿页面按相关要求输入投稿内容。

 
五、作品评选

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选出获奖作品,并将评选结果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

赣州古浮桥 肖伟 摄

 

 
六、奖项及奖金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

一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

入围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文稿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征作品的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力,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3.此次征集活动最终采用作为赣州旅游宣传口号的作品评为特等奖,如最终无可采用的满意作品,特等奖可空缺。

4.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稿时间为先后次序)。

6.获奖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

7.有关赣州市旅游资源详细资料,可关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详情咨询:0797—839886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8.赣州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未尽事宜由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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