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村镇品牌形象宣传口号征集令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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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初村镇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自身独特品牌,换新对外形象,展现人民奋进精神,激发发展活力,打造威海市西展新核心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品牌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初村镇人民政府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三、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四、征集方式:所有应征作品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907487159@qq. com,邮件标题注明“初村镇品牌形象宣传口号”,投稿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投稿人提交作品时请在邮件正文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等个人资料。

    五、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

    (二)宣传口号要以初村镇“走在前列、争当标杆”的发展定位为主题,融入初村镇的资源优势、典型特色和文化精髓,着重体现全镇人民共创共建共享的昂扬斗志,要求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词语精炼、易记上口。

    六、评选程序和奖项设置:

    (一)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投票、公示等程序,确定获奖作品。

   (二)宣传口号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三)评选结果将在“初村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特别声明:

    (一)知识产权。自评为入围作品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应征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应征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投稿人应承担赔偿贵任。

    (二)保密规定。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投稿人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作品和相关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活动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主办单位存在任何关联。

    (三)其他说明。主办单位拥有初村镇宣传口号的最终决定权;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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