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传播语(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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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打造彰显巴南特色的创文“名片”,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氛围,拟向社会广泛征集巴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传播语(口号)。

 

01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巴南区创文办

 协办单位:  巴南区文明建设事务中心

 

02  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15日  

03 征集内容 


巴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传播语(口号)

04  征集范围

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文传播语,不限职业,不限年龄

05  征集要求

(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题,体现巴文化的厚重,每个作品须进行解读,口号原则上须含“巴南”关键词。

(二)作品讲究韵律,朗朗上口,易读易记,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海报、电子屏、户外场所等媒介上宣传和推广。 

(三)作品必须原创,未曾以任何形式刊发(征集作品凡涉及抄袭、侵权等问题,参赛者的参评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入选作品著作权归巴南区创文办,区创文办有权对相关作品进行展示、出版、修改。

(五)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6字以内,每位作者投稿限制在两条以内,限一个作品获奖。

 

06  奖项设置

为推动此次传播语(口号)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作者参与的积极性,本次征集的奖项与奖励如下:

最佳文明城区形象推广口号:

奖励2万元/条,上限1条

 

优秀文明城区形象传播语:

奖励2百元/条,条数根据实际征集情况确定

 

07  征集须知

(一)通过巴南发布、文明巴南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多渠道发布征集启事,在全国内公开进行有奖征集巴南区创文宣传口号。

(二)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5日24:00止,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发送时间领先者为准。

(三)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起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四)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约定。

(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巴南区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评选结果在巴南发布、文明巴南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如无符合最佳文明城区形象推广口号,则奖项作废。

 

08  投稿方式

投稿者需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扫描件(报名表可通过巴南发布回复“创文口号”,文明巴南公众号回复“创文口号”或菜单栏点击“创文口号”获取)投递至邮箱,投稿邮件标题请注明巴南创文传播语: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箱:1300205166@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344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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