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总结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首次全面执法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经验,营造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2〕50号)有关部署要求,我社决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五周年有奖征集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的活动。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办单位:《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医药传统技能与文化教育委员会
支持单位:国青实践平台
二、征集内容
中医药法五周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
三、征集要求
(一)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作品必须为原创,对作品拥有无争议的著作权,内容不得侵犯各国文化、民族、宗教或道德,不得进行商业宣传推广,知识产权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二)宣传标语要求紧扣主题、响亮有力、朗朗上口、感召力强,语言明快、生动活泼、富有创意、易于传播,每条宣传标语不超过20个字。
(三)宣传标语表现形式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请提交word/txt格式,每人投稿数量限定在5条之内。
(四)宣传海报要求美观时尚、形象鲜明、构思精巧、寓意深刻,结合中医药法治精神、中医药哲学思想、文化元素等,较好地体现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的特殊纪念意义,且包含“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字样。
(五)宣传海报表现形式为图片,允许电脑软件绘制和手绘两种方式,电脑绘制海报设计尺寸为60*90cm,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保存为JPG或PNG格式效果图,附上PSD或AI格式矢量图。手绘海报尺寸为二开画板大小,扫描文件不低于5M。
四、征集内容的使用
本次征集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主要用于全国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系列活动,也将用于今后中医药行业法制宣传教育。
五、征集对象
(一)全国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管理机构、学(协)会、医药企业、新闻出版传媒机构等的中医药从业者和中医爱好者。
(二)全国中小学校、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的师生,年龄不限。
六、征集遴选进度安排
征集阶段:2022年4月11日—5月15日
遴选阶段:2022年5月16日—5月31日
由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作品进行审议,遴选出优秀宣传标语和海报若干。
展示阶段:2022年6月上旬
《中国中医药报》头版开设公益普法作品展专栏,连续刊登优秀作品;中国中医药网开设“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专题页面,长期展示优秀作品;中国中医微信、报社官方微信同步刊登。
推广阶段:2022年6月上中旬至2022年底
统一下发至各地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部署辖区内相关部门、机构、单位在醒目位置播放和展示,并协调安排在城市公共交通、街道广告等位置投放。
七、奖项设置
优秀宣传标语、宣传海报获奖作者获得电子荣誉证书及限定款“中医药法宣传志愿者”荣誉徽章,并有机会获得神秘中医药文创礼包。
八、报送方式
来稿原则上概不退还,请详细填写报名表中的信息,于2022年5月15日(周日)前将报名表和作品报送至zyyfzjhd@yeah.net。
作品属性 |
宣传标语□ 宣传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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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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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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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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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九、活动联系人
于心健 18210325457(微信同号)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