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市宣传语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个人、团队、单位均可参加。
主办单位: |
新河县文明办 |
承办单位: | 新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
新河县融媒体中心 | |
协办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新河分公司 |
■宣传语应具备准确的表现力、强烈的吸引力和饱满的号召力,能够充分展示新河资源优势、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文脉,文字精练、朗朗上口、体现新河独特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现代文化。用于新河县城市形象整体宣传。
■文字精练,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字数,同时提供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应征作品必须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
■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
■每人应征的城市形象宣传语不超过两条。
■投稿人在提交作品时必须填写《新河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文末附件1),并将已填好的报名表(word版)和已完成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同时打包压缩,发送至征集邮箱。(压缩包命名要求:投稿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作品名称)
■活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入选作品。
■评选结果将在新河各大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5名,各奖励1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作品内容完全相同者,选用先收到的作品(以电子邮箱系统收件时间为准)。
■以上奖金金额含税,均为税前数额,获奖者自行办理缴税手续。
■投稿者认真完成附件内容,并将附件发送到指定
■电子邮箱:xhxxcy2022@163.com
■联系电话:0319-4781608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方如由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有权向应征者进行追偿。
■主办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知识产权,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有权发表,署名和使用等,应征者不得再向主办方要求任何费用报酬。
■应征者不再将应征作品以任何形式使用,不再用以向其他活动投稿。
■主办方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方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
■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入选入围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入选入围者及其他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方主张分享其入选入围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附件1:
新河县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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