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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海林撤县建市30周年,更好的宣传展示海林形象,进一步提升海林影响力,形成对外宣传推介统一标签,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开展海林市“城市名片”征集活动,诚邀您的参与。
海林市“城市名片”(例如:“塞上明珠”银川、“风花雪月、自在大理”“孔子故里”曲阜、“好客山东欢迎您”)。
(一)主题鲜明:既要体现海林城市形象、文化内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又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简约大气,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宣传。
(二)创意新颖:海林市“城市名片”作品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要具有创新性和认同感,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亲和力,不能与其他城市宣传语和推广语雷同。
(三)语言精练:宣传口号为汉字,字数应控制在4-14字之间,可附1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一)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一)投稿截止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
(二)通过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精选入围稿件进行公布,开展网上评议和投票。
(三)根据座谈研讨和网络评议投票结果形成评审意见,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海林市“城市名片”。
作品请直接发送到邮箱hlxcbsxz@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海林城市名片征集”字样,邮件中附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本次征集的“城市名片”一经选用,作品的版权即视为主办方所有,拥有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对外宣传、旅游推介、城市建设、产品推广等各类事项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