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二连浩特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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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二连浩特市城市旅游整体形象,扩大口岸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决定面向全国征集二连浩特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8月31日
面向全国范围内,所有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征集要求
1、宣传广告语准确反映二连浩特的历史文化、口岸特色及旅游定位等,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宣传广告语应寓意深刻、主题突出、语言简练、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3、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条,每条广告语文字字数尽量控制在8字以内。参赛者提供完整的创意说明,为二连浩特市旅游品牌形象提供具有延展性、方向性的素材。
四、奖项设置
评选出入围作品20条,每条奖励1000元。
从入围作品中优选出1条宣传广告语进行采用,奖金10000元。
五、评选办法
(一)主办方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9月15日前),选出20条入围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投票(投票时间9月20至10月9日)。
(二)评审委员会结合投票结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综合选出一条优秀宣传广告语。
(三)评选结果将在二连浩特政务门户网、活力二连、二连浩特文旅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公布。
六、投稿方式
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二连旅游广告语”征集字样。
投稿电子邮箱:elgdj@163.com
联系电话:0479—7517606
七、投稿须知
(一)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对于当选入围作品,主办单位享有该作品的永久使用权,且拥有修改、使用、许可以及各种形式的出版及展示等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四)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附件:二连浩特市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表
 
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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