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要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为推动河源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塑造河源儿童友好城市统一形象,进一步营造儿童友好氛围、凝聚儿童友好共识,市妇儿工委联合市发改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妇联、市文联等单位开展“友好河源 童享未来”之河源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征集活动,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河源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征集内容
具有河源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形象标识。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加,鼓励广大儿童和儿童所在的学校、家庭积极参与。
作品要求
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组织初步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入围前20件作品将在“河源女声”微信公众号公布,主办方将邀请相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儿童代表等开展复审,评选出最终入选作品,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奖项设置
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13个,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投稿方式
1.投稿须提交作品登记表,可同电子版作品一并发送邮箱,也可同纸质作品邮寄。
其它事宜
1.所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选资格。如参选作品是与他人共同创作的,需与参选作品的其他创作人就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
2.主办单位永久享有使用应征及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主办单位可对相应作品以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图片、文字、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凡投稿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3.如参选作品获奖,获奖作品所有权属于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参选人不得将获奖作品用于其它征集活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所建造或复制获奖作品。
4.作品上不能出现儿童的姓名、学校和家庭地址等相关信息。
5.所有参赛的设计作品,自投稿时起,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6.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7.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河源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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