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logo创意征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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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是组织同业开展旅游商品和旅游美食伴手礼开发生产、推广营销,以及非遗工艺、非遗美食、旅游文创产品研发与传承的福建唯一的省级旅游商品同业协会。

同业协会成立于1995年9月,由原福建省旅游局发起,是热心福建旅游商品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经济类行业性社会团体。协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福建省,登记管理机关是福建省民政厅,行业管理部门是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建领导机关是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多年来,同业协会本着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会员的宗旨,积极发挥着行政管理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全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信息交流传递、行业协调服务等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省文旅厅)在全省征集选拔福建特色的旅游商品、非遗美食伴手礼等。在文旅厅的指导部署下,同业协会每年都会组织优秀会员企业参加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国赛)、中国旅游商品展、中国旅游商品博览会、旅游商品设计创新比赛和行业自律等活动。同业协会凝心聚力、整合资源,充分汲取会员的专长和优势,大力推进旅游商品行业改革创新、优化升级,为福建省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持续贡献着重要力量。

为了进一步提升同业协会的形象和影响力,更好地展现同业协会的特色与价值,共同打造“福建礼好”品牌,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创意、辨识度高、具有较强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的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征集内容

(一)征集名称: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LOGO。
(二)征集范围:所有国内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LOGO设计参赛作品需融汇并凸显“福建旅商”(中英文译均可)元素,要求结合福建地域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创意、辨识度高、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适用于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作品要富有象征意义和内涵,能充分体现“福建旅商”特点,构思精巧、简洁明了、色彩鲜明、线条流畅,具有一定深度和创意性。
3、创作时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作品要易于制作,便于与其他标志组合使用。 

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方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征集的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LOGO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查评选,并从中评选出若干件获奖作品。
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指定纪念品
二等奖:3名,奖励5000元+指定纪念品
三等奖:5名,奖励2000元+指定纪念品
优质奖:10名,奖励800元+指定纪念品
入围奖:若干名,奖励指定纪念品
【特别说明】:一等奖终选作品的参赛者享有后续VI制作优先权。

特别声明

1、参赛作品应是参赛者独立创作的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LOGO重复。所征作品(含图形及中英文字体)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追回奖励及证书。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参赛者应及时提供矢量图,参赛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所有参赛作品将不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3、若本次参赛作品均不符合征集需求,设置的奖励可空缺。
4、本次公开征集的解释权归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所有,参赛作者一经参赛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次公开征集的全部规定。
5、本次参赛作品总提交数量需达到20件(包含20件)以上,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投稿方式

1、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含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300字以内)、作者联系方式(包括地址、单位、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2、电子邮件主题请以“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LOGO征集+姓名+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516065825@qq.com。
3、联系人:王朝晖1380592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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