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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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于2022年5月成功申创省级旅游度假区,为进一步提升度假区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市养心文旅名城建设,推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决定开展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征集内容

(一)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形象宣传语(Slogan)

(二)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LOGO)

(三)遂宁市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卡通形象(吉祥物)

应征者可择其中一项、两项或全部进行投稿。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或境外友人自愿申报。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结合遂宁市旅游宣传语“成渝之星、养心遂宁”及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实际,直观展示度假区旅游资源特色和遂宁、河东新区地域特色。

(一)作品要求。

1.宣传语(Slogan)。

①充分体现度假区文化旅游特色资源和定位;

②文字精炼(10字以内为宜)、朗朗上口、响亮易记,富有感情色彩、能打动人心,具有标识意义和传播价值,无不良歧义,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

③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2.形象标识(LOGO)。

①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文化旅游特征,充分体现度假区的特色资源和文化内涵;

②集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融入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人文魅力、城市精神等文旅元素,主题突出、构思精巧,寓意贴切、创意独特,简洁大气、色彩协调,度假氛围感强,识别度高,具有强烈的整体美感、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③包含“观音湖旅游度假区”(GUANYIN LAKE TOURIST RESORT)中英文立体字标识设计,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显示,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及文创产品上应用。

④提交文档应包括设计图样(效果图)、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创意说明(500字以内)。图样作品为JPG格式,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低于3兆。获奖后需提供源格式文件。

3.卡通形象(吉祥物)。

①体现观音湖旅游度假区特色,能传达具有观音湖旅游度假区代表性的形象特征,有助于建立和保持度假区在游客心中的形象;

②形象鲜明、主题突出,生动活泼,寓意深刻、形神兼备、具备原创性、辨识性、潮流性、拟人化等特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大众亲和力,易于识别和记忆;

③具有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能力,吉祥物的名称为中文名称,便于发音、记忆,无歧义,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

④创作手法不限(如有手绘稿件,请高清扫描后上传),提交文档应包括设计图样(效果图)、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创意说明(500字以内)。图样作品为JPG格式,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在50MB以内。获奖后需提交设计原图或手绘原稿。

(二)活动声明。

1.应征者须为征集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字体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5条(含5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征集作品需为电子文件投稿。若有相同作品,以第一时间(作品电子邮件提交时间)提交者为准。

3.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严禁侵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含有宗教元素,不得抄袭模仿已有的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违反公序良俗。如有侵权引起诉讼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评选资格,已发放奖金和证书原额追回。

4.征集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署名权除外),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回,请自行保留底稿。征集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投稿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主办单位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6.获奖作品不作为观音湖旅游度假区所有形象标识的唯一采纳标准。

7.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8.凡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以上声明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

9.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奖项设置

(一)宣传语设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0元;创意奖1名,奖金20000元。

(二)度假区LOGO设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0元;创意奖1名,奖金10000元。

(三)卡通形象设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0元;创意奖1名,奖金10000元。

(四)所有入围和创意作品均颁发证书,不可重复获奖;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活动将抽取5名参与投票的幸运网友,获得价值200元奖品。

七、评选办法

(一)由活动承办、协办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统一收稿、整理、编号,通过网络投票(50%)、邀请相关专家(50%)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分类进行匿名评选,并报主办单位确定最终获选作品。

(二)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媒体为遂宁市河东新区相关媒体平台,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最终结果在相关媒体平台公布,适时通知获奖者领奖。

八、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6月30日,征集宣传语;

7月1日至7月31日,征集形象标识和卡通形象。

九、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固定邮箱:hdwhly@163.com,咨询电话:0825-2316176。

应征作品在投稿时须以“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形象标识征集+类别(宣传语/形象标识/卡通形象)+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投稿无真实姓名、详细收信地址、手机号码的均视为无效作品。

附件:1.报名表

    2.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基本情况及参考素材

 

附件:附件1报名表2 基本情况和参照素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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