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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大余县中医院建设,丰富医院文化内涵建设,提升中医药文化辨识度、知名度、传播力及影响力,充分发挥宣传引领服务作用,更好地向公众展示、推广优良的中医药文化,大余县卫健委就大余县中医院建设项目现公开征集标识标牌设计方案。
大余县中医院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庾岭大道陆安亭旁,占地面积10093.77㎡,开设门诊、急诊科、中医康复区、针灸推拿区、中医门诊区、治未病区、药剂科、影像科、检验科、功能检查区、住院病房等,设置床位145张,医院拟于2024年9月投入使用。
院区大楼大标识牌、内导引指示牌、大厅、电梯间内外楼层指示牌、科室标识标牌、门牌及院内除电子标牌外的宣传栏、公告、公示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等方案。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方案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一)标识标牌分辨率清晰,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彰显医院特色文化内涵。
(二)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富有美感,具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
(三)设计公司需将设计方案纸质版提交至大余县南安镇卫生院门诊二楼中医院筹建办公室。提交的设计方案应包含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四)征集人不支付任何本次项目设计方案征集可能产生的费用。所有应征方案后期征集人均可以无偿使用,如产生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应征人负责。
(一)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征集的设计方案仅作为本单位标识标牌制作参考依据,不做他用,本单位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二)活动期间所有材料由本单位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本单位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整理,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决定招标采购、制作方式。
(三)方案应征单位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四)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应征的单位需指定一位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五)凡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
(六)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大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本项项目为公开征集,设计公司前往大余县南安镇卫生院门诊二楼中医院筹建办公室现场报名,相关材料认证完成后领取新院区设计图纸。
(四)承诺书,承诺以上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虚假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五)方案提交公司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地点:大余县南安镇卫生院门诊二楼中医院筹建办公室(大余县南安镇庾岭大道陆安亭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