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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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开展文物研究,弘扬民族文化、开展文物调查、勘探,进行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研究工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担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武汉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一、征集内容

为充分展现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形象,进一步提升湖北考古的公众辨识度和社会认知度,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1.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2.征集范围:关心、热爱湖北考古、文物保护、展览展示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主题突出、构思巧妙。具有较强的辨识性、应用性,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可于各种传播介质上使用。

2.符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特征,突出湖北考古文化或文物元素,体现新时代考古精神。(标识图案含“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HuBei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aeology ”的中英文字样)

3.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为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

四、奖励办法

所有入围作品均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主办单位根据入围作品的实际情况,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
最终录用作品额外给予奖金5000元。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含税奖金;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五、评选方式 

采用我院职工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式。来稿经初选后,接受全院职工投票评选;同时,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选。

六、知识产权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获奖作品的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宣传等各种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3.应征作品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七、设计作品递交

1.应征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bangongshi@hbkgy.com,纸质文件信封上请注明“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字样,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7号,邮编430077。
2.作者须同时提供相关的个人资料,如本人职业(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八、其他相关事宜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对参选文件能否及时邮寄送达,及其在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

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可为作品设计提供背景资料或相关信息,欢迎浏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https://www.hbkgy.com。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结果将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和“湖北考古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发布。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所有。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4年7月10日  

 

附件: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标志征集表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标志征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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