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征集形象标志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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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了突出十堰文化底蕴特色等元素

体现绿水青山低碳精神

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形象标志设计方案

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组建的十堰市区域内市属国有绿色低碳经济产业投资公司。公司是隶属于十堰市产业投资集团的国有全资子公司。公司立足十堰本地,服务绿色创新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为一家从事气候投资融资试点工作、参与主体和服务载体的综合性公司。
 主营业务为承接气候投融资、林业碳汇建设、绿色低碳项目库建设、低碳项目投资等综合碳管理服务,旨在为低碳产业链及碳金融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产业服务。 公司聚力打造湖北省碳资产集聚示范园,积极谋划“林业碳汇、低碳产业园、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楼宇”等低碳试点工作,并依托汽车产业、森林资源、旅游资源等基础优势,围绕低碳城区和绿色建造等领域展开业务布局。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等均可投稿参加征集。

征集时间

  7月24日至8月4日

设计要求

1结合公司简介进行设计,应充分展现公司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突出十堰文化底蕴特色等元素,体现绿水青山低碳精神。(标识图案含“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SHIYAN ECOLOGICAL INVESTMENT”的中英文字样)

2形象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可于各种传播介质上使用。

3设计应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避免模仿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图案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尺寸),JPG或PNG格式,大小不低于3M,提供Logo的矢量图形文件(如AI、EPS等格式),同时须附创意设计说明(含设计元素、内涵寓意、主题结构等文字说明)。LOGO未按要求报送者不纳入评选范围。

征集规则

1.作品必须是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稿件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负完全责任,若有套作或抄袭等行为,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2.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3.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同意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应征者需根据我公司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5.同一应征者最多可提供2个形象标识。

6.若有投稿内容有相同的形象标识,以投稿顺序首先者为准。(以投稿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应征作品文件类型为压缩包,以“形象标识+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发送至指定投稿邮箱:2269024488@qq.com。

2.所有入选作品,其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入选作品进行出版和宣传等各种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3.应征作品一经发出,即视为应征者已知晓并接受本征集规则。

评选奖励

1.公司将成立评选小组对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由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2.本次设计作品征集评审工作由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专业”的原则进行评选。

3.本次征集活动评出以下奖项,并由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

4.应征作品如无法获得评委组的一致认可,评选奖项可以空缺。

5.本次活动征集结果将于8月16日前在十堰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6.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十堰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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