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碟亚洲杯比赛将于2025年在我市举行。为充分展示临汾厚重的历史人文底蕴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提升我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擦亮我市“三晋射击强市”的体育名片,以实际行动助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把本次比赛办成热烈、隆重、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经临汾市体育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本次飞碟比赛的会徽、奖牌设计方案活动。
一、本次比赛主题
“爱临汾 赢未来”
二、征集原则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2.应征作品要突出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的主题。
3.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并且要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要求。
三、征集对象
国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
四、征集要求
(一)会徽
1.展现体育精神,切合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主题,能体现举办年份、飞碟项目等关键要素。
2.会徽设计方案要求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独特的构图创意,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3.设计方案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包括:彩色设计图稿(A4纸张规格,图片分辨率不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CMYK色值、标准字体)、设计稿源文件(如AI格式、PSD格式等)、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纸质版包括: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
(二)奖牌(含奖牌正面、反面)
1.在设计理念和设计风格上,要突出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主题,以全新的理念、独特的构思、精妙的设计,展现中华民族和临汾城市文化元素。
2.奖牌应包含举办城市、举办年份、体育项目等名称。
3.外形美观大方,样式设计应基于设计基本元素可适当切割、衍化。
4.设计须符合物资的功能需求,便于生产加工,具有良好的可识别性。应征方案应具备二次开发的潜力。
5.同类内容设计要与所属的环境相协调,材料选择合理,整体视觉效果好。
6.应征作品包含彩色设计效果图和材料、工艺说明图。设计方案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图片分辨率不低300dpi,JPG格式,包含标准CMYK色值,能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稿源文件(如AI格式、PSD格式等)、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纸质版包括: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
五、作品报送
应征人应在提交应征作品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表》(简称为《应征表》见附件1),《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简称为《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见附件2)和《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简称为《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3)。应征作品未附《应征表》等3项材料送达至山西省临汾市体育局科教法规科办公室的,视为应征无效。其中,《应征表》的填写须符合下述要求:
(1)必须如实填写和打印,随应征作品寄出,用于存档;
(2)以机构名义应征的,应加盖机构公章;以个人名义应征的,应亲笔签章。
2.应征作品。应征人提供的应征作品由电子稿和打印稿两部分组成,并附上设计说明。
3.相关身份证明。应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具体为其一: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应征人系数名自然人联合应征的,每一自然人均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应征表格;应征人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交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征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上述文件可为复印件,但应征人须在复印件上署名或加盖公章。
4.提交方式
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lfstyjfgk01@163.com。
纸质稿:打印稿一份,邮寄至: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1289号,邮编:041000。
提交作品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357-215552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人:李杰)。
电子稿和纸质稿两者均应在2024年10月12日18:00前提交视为应征有效。电子稿以收到回复邮件为准。纸质稿以邮寄方式提交,送达时间以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提交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在应征作品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作品将不被接受。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已提交应征作品的应征人,不得更改或撤回应征作品。应征人可以提交多个应征作品。
6.应征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每类每件作品都需要经过初评、终评两个环节。
2.初评由临汾市体育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打分,评选出入选应征作品:会徽10件、奖牌10套。
3.终评采取专家投票的方式对初评选出作品进行评定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后选出入围奖、优秀奖和优胜奖作品。
4.确定选用的作品将于2024年10月底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临汾市体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临汾日报”公众号公布,对获奖作品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届时,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和奖牌设计方案的获奖作品创作者将获得证书和奖金。
七、奖励办法
奖励包括奖金、获奖证书。
1.会徽、奖牌入围奖各3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人民币);优秀作品奖各2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人民币);优胜作品奖各1名,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
2.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并缴纳所有税款。
3.获奖作者将获得临汾市体育局颁发的纪念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5.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人,应征人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6.会徽、奖牌设计的获奖奖项揭晓后,将在临汾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奖品和荣誉证书将交付至作品的投稿人本人或其书面指定代领人。
八、知识产权事宜
1.应征人保证应征作品是由应征人独立完成或参与创作的,应征人对应征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并未曾发表。如应征作品属于合作作品,需所有合作者均作为应征人参加应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征作品提交之日应征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应征表》中签署应征人及监护人的姓名。
2.应征作品提交后,应征人不得撤回应征作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其应征作品或利用应征作品参与其他征集活动,不得自行行使、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应征作品及应征作品一切图像或立体表现物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
3.应征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应征人即一次性地将其对应征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转让给临汾市体育局,由临汾市体育局所有。临汾市体育局有对应征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4.应征人承诺应征作品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因应征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的法律纠纷,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将取消其应征资格。
九、其他
1.临汾市体育局有权对本征集公告进行撤回、更改和补充。
2.临汾市体育局有权因应征人违反相关承诺而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拒绝接受某个应征作品,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1.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表
2.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
3.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临汾市体育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表
表一:自然人适用
应征作品编号(此项由临汾市体育局填写):
应征人姓名: |
二 寸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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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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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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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如应征人不满18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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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QQ/MS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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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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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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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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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者简历及获奖情况(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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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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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签名):填表日期: 年 月
表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适用
应征作品编号(此项由临汾市体育局填写):
应征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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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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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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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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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团队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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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团队负责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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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团队负责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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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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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通讯地址、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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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者简历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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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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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盖章):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
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
1、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应征作品获奖后,临汾市体育局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临汾市体育局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解释权及宣传权等相关知识产权。
2、尽管已评选出最终的优胜作品并向该作品的创作者颁发了奖励,临汾市体育局仍有权最终选用其它不在本征集活动框架内的作品。
3、应征者理解并同意临汾市体育局单方面调整此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和相关规则。
4、在本次活动期间,应征者同意按临汾市体育局的要求参加其制定的有关宣传活动,并同意签署其格式和内容能够为临汾市体育局所接受的相关后续的其他法律文件、协议。在需要签署法律文件、协议的情形下,临汾市体育局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应征者;如果应征者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应征者须根据临汾市体育局的要求,确保其雇员和所有参与了应征作品创作的相关人员签署该等法律文件、协议。
如果应征者未能按照上述要求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协议,应征者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其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的评选资格。在该情况下,应征者在其所签署的《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中就该应征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转让(许可)等事项所做出的承诺继续有效。
5.应征者对应征作品会徽、奖牌(含奖牌正面、反面)进行整体或分体设计。应征者同意按照临汾市体育局的要求,进行调整,并授权临汾市体育局对其提交的作品进行深化。
6.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临汾市体育局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应征作品。
7.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临汾市体育局无偿使用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
8.应征者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应征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临汾市体育局存在任何关联。如应征人违反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致使临汾市体育局遭受任何损失,临汾市体育局有权主张赔偿。
9.所有应征者、应征作品应符合上述条款和条件,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临汾市体育局基于单方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或条件的应征者、应征作品。
10.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至临汾市体育局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11.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临汾市体育局行使以下权利:
(1)对本征集公告中所涉任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或撤回;
(2)拒绝不满足征集要求的应征作品;
(3)自行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或者未能选出奖牌;
(4)要求获选的应征作品的作者修改获选作品,完成最终的作品;
(5)结合所有或者部分应征作品中的创意形成决定最终的作品;
(6)保留所有未在本征集方案中授予的全部权利;
(7)保留解释本征集活动的程序与规则的权利。
12.应征者接受征集评选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完全理解若未能遵守征集评选文件的有关规定可能将被剥夺应征资格。
应征者(填写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已阅知并认可以上法律规范事宜。
应征者(签字盖章):_______
附件3
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临汾市体育局:
为参加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以下签署的个人或监护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征集评选办法及征集规定”的前提下,签署《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会徽、奖牌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本承诺函”),谨向临汾市体育局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因其参加本次活动而提交至临汾市体育局的应征作品及资料是由承诺人独立创作完成或合法取得的。承诺人对应征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2.承诺人自提交本承诺函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应征作品及资料(包括对应征作品进一步修改后的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临汾市体育局。
3.根据相关法律,应征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中的部分权利若为不可转让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对该权利做出如下安排:
(1)承诺人许可临汾市体育局独占性地合法行使发表、使用应征作品及资料的权利,以及对应征作品及资料的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2) 临汾市体育局在使用应征作品及资料时,应当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但在必要情形下,临汾市体育局可自行决定是否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
(3)承诺人确认并同意,承诺人做出的上述“独占性许可”包括排除承诺人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临汾市体育局有权随时将上述(1)至(2)项的权利向任何第三方进行再许可。
4.承诺人签署本承诺函后,除非获得临汾市体育局书面允许,在任何时候不得撤销其在本函项下所作承诺。
5.在本次活动期间内,承诺人按照临汾市体育局的要求参加有关宣传活动,并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其格式和内容能够为临汾市体育局所接受的必要合同。承诺人同意,如其未能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前述合同,将视为自愿放弃应征作品继续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6.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本次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承诺人在本次征集活动中的任何盖章、签字,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承诺人具有约束力。
(3)承诺人具有签署本承诺函的资格,并有能力行驶本承诺函项下所有权利、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义务。
(4)应征作品及资料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其应征作品除参加本次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5)应征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内容,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6)如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及资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临汾市体育局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临汾市体育局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临汾市体育局免受上述损失。临汾市体育局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因参加本次活动而产生的费用由承诺人自行承担,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费用、送达费用、税费等。
(8)承诺人无条件接受本承诺函第2、3条之规定。
(9)承诺人同意临汾市体育局可不经承诺人许可将应征作品再转让或再许可第三方使用,并同意放弃前述再转让或再许可所得任何收益。
(10)在本次活动中获悉的任何未经临汾市体育局公开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11)若应征作品未被选定为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或未被最终采用,承诺人不会向临汾市体育局提出任何要求。
(12)无论应征作品是否中选,承诺人不会以任何形式贬损“2025年飞碟亚洲杯比赛”相关内容,并尊重亚射联和临汾市体育局的尊严和荣誉。
7.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临汾市体育局遭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临汾市体育局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参选资格的权利。
8.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台湾地区法律除外)。
应征作品标题:
承诺人签名: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有适用):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征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