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
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饭管集团)是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以下简称省旅发集团)权属二级企业,是具备吃住行游娱购等旅游要素的酒店投资和输出管理平台。省旅发集团系福建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大型企业集团,是福建省委、省政府从大局出发,为推动福建旅游转型升级而倾力打造的国有旅游企业集团。
福建,作为我国重要的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敢拼会赢、开拓进取、海纳百川、多元共生的八闽文化交相辉映,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福建动力。根据省旅发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四大经济,为积极推进集团酒店品牌标准化建设进程,讲好品牌故事,做好品牌文章,以“闽江”“华侨”福建民族酒店品牌为基石,以现有酒店为载体,以提升民族自主品牌影响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大力彰显八闽文化自信及促进海外华侨同胞心灵相通为愿景,现面向全社会开展集团化酒店品牌名称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征集内容
中旅饭管集团权属或委托管理的酒店划分成三个主品牌,主品牌之一“华侨”的具体品牌名称为此次征集内容。
“华侨”(具体名称待征集)系列包含泉州华侨大厦(新)、厦门华侨大厦(新)。
华侨大厦始建于1949年,作为华侨之家,海外华人归国的第一站,寄托着华侨们对家乡的深厚情感。“华侨”之名已沿用多年,随着历史的变迁,品牌名称需要被赋予更多内涵。此次征集的品牌名称要立足“华侨”文化,找寻共同点,与华侨重新建立情感链接,焕新精神内核,可保留“侨”字,或“华”字,或在“华侨”二字基础上进行衍生、升华或转变,但要保持品牌核心价值不变。此品牌系列旨在打造省内标杆性的、融合华侨品牌文化与在地文化特色的、高端生活方式主题酒店产品。(《“华侨”酒店品牌定位及标准》详见附件1)
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任何单位、公司或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称要力求契合品牌定位,要突出品牌的“个性与共性”,能传达品牌调性与文化内核,构思新颖,具有新意;品牌名称文字需精确规范,简洁明了,朗朗上口,忌用生僻字、多音字、歧义字等。品牌名称需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创意或借鉴来源,如有英文释义,应一并说明。若提供相对应的品牌标识(LOGO),标识(LOGO)入围或中选后可获得额外奖励。
(二)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党规党纪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触犯民族和宗教禁忌,不得含有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应征作品应能成功进行商标注册,应征者可在相关平台进行查询。应征作品杜绝抄袭、雷同、剽窃、套用、嫁接,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应征作品创作署名权无争议。应征者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所有权、著作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因上述相关权利引发的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负责。因此造成主办方损失的,应征者需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主办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保全保险费等。
(四)应征者同意主办方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饭管集团)及其上级单位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以下简称省旅发集团)对最终中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完整的知识产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应征者不得提出异议。若省旅发集团或中旅饭管集团将最终中选作品或对最终中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后进行商标注册,则商标权归省旅发集团或中旅饭管集团所有。
作品评审
作品评审采用大众评选和评审小组集中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初审将选出不多于三个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进行最终评选,最终评选将选出不多于一个中选作品。评选结果将择期对外公布。
奖励标准及使用规则
入围的作品奖励每位入围者酒店客房一间/夜(“华侨”品牌系列中任选一家)以及现金3000元。最终中选作品奖励中选者酒店客房九间/夜(“华侨”“闽江”“奢选软品牌”品牌系列的九家酒店,每家一间/夜)以及现金10000元。入围和最终中选奖品奖金不兼得,若最终中选作品包含相关标识(LOGO)且一同被采用,将额外获得一次性奖励现金3000元及永泰闽江饭店(主楼)客房一间/夜。奖励的酒店客房仅限入围/中选者本人使用,需提前预订,不可转让或售卖,黄金周及节假日不可使用,若遇酒店门店停业改造,可待门店正常营业后使用,或重复选择其他门店。奖励的现金均为税前金额。
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lfgppch@163.com,作品名称为“‘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征集+姓名+联系方式”,邮件标题同作品文件名。应征作品还应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一)个人投稿
须有应征者签名的《“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征集表》(附件3)和《“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应征承诺书》(附件4)。
(二)多人联合投稿
须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提交含有所有参与者签名的《“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征集表》(附件3)和《“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应征承诺书》(附件4)。
(三)单位投稿
须附上盖有公章及应征者签名的《“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征集表》(附件3)和《“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应征承诺书》(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事项
(一)对中选作品的使用,除向入围及中选者支付一次性奖励金及酒店客房使用权益外,应征者不得主张因对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收益。
(二)如出现高度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依投稿指定邮箱邮件到达时间为先后顺序)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应征者自备作品底稿。
(四)凡参与投稿均被视为理解并同意接受上述条件。
(五)若应征者未按公告要求投稿,视为放弃参加本活动。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七)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及各酒店相关资料可查阅省旅发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fjlygroup.co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0591-87501301
监督电话:林女士 0591-88083006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附件
附件(PDF):
1.“华侨”酒店品牌定位及标准
2.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3.“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征集表
4.“华侨”酒店品牌名称应征作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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