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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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泰州市未成年人

 

社会实践中心独特形象

进一步提升“乐学溱湖湾”

研学品牌知名度、影响力

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泰州市未成年人

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

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图片

 

一、征集内容

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三、主办单位

泰州市溱湖湾研学旅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指导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五、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限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

六、作品要求

1.形象logo设计创意应与“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相联系,深度融合姜堰地域文化,形成良好的地域认知与识别度,成为高度凝练未成年人研学旅行的形象视觉符号。

2.设计标识图案力求形式简洁,富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易于识别和在国内外推广宣传,适合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荧屏、画册、宣传品、徽章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3.作品应包含彩色效果图,同时附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如设计思路、寓意、背景等,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4.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入围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如ai、cdr格式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附带5-6张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

七、奖励标准

1.入围作品6件,每件奖金人民币2000元。

2.采用作品1件,奖金人民币1万元(采用作品与入围作品奖金不累计发放)。

八、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截止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1.初评。对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初评不设入围数额比例,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

2.复评。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复评,分别评选出6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进行版权复核和注册查询,对不合规的作品进行剔除。

3.终评。对复评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议选出采用作品1件,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九、征集方式

1.投稿作者请在“姜堰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1: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 2: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填写并签名盖章后,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连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投稿邮箱。

2.投稿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Yanxuezhongxin666@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应征+应征者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3921721207

十、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作者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将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形象logo注册为商标所产生的一切商业利益归主办单位所有。

3.参与应征者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4.未经主办方同意,应征者不得将设计稿件用于其他用途。

5.应主办方要求,应征者应将与设计有关的文件、资料交给主办方,不得擅自保留或复制。

6.奖金以现金支付,为税前金额,采用作品与入围作品奖金不累计发放。

7.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8.凡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主办方。

 

附件1: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 2: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形象Logo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docx

附件3:泰州市姜堰区情况简介.docx

附件4: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中心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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