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龙门石窟保护研究弘扬传承工作,提升文化品牌影响力,促进文化传播,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龙门石窟研究院院徽标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计内容
院徽设计方案包括:龙门石窟研究院院徽(标志)、龙门石窟研究院(Longmen Grottoes Academy)名称的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志与标准字的组合。
二、设计背景龙门石窟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洛阳市南5公里,集中分布在伊水两岸南北长达1公里的崖壁上,是中国石窟艺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龙门石窟始凿于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之际(公元493年),历经东魏、西魏、北齐、隋、唐和北宋诸朝,断续营造达400余年。据统计,东西两山现存编号窟龛2345个,造像近11万尊,碑刻题记2890余块、30多万字,佛塔近80座。两山窟龛造像以数量之多、规模之大、题材多样、雕刻精湛、蕴涵丰厚而蜚声中外,以北魏、唐朝石刻艺术的“中原风格”“大唐风范”而铸就中国石刻艺术的巅峰,以碑刻题记数量为世界石窟之最而被誉为“古碑林”。龙门石窟是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全国首批5A级旅游景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予了高度评价:“龙门地区的石窟和佛龛,展现了中国北魏晚期至唐代最具规模和最为优秀的造型艺术,这些佛教艺术作品,代表了中国石刻艺术的最高峰”。
作为龙门石窟的保护、研究、管理单位,龙门石窟研究院是河南省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委托洛阳市政府管理,接受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业务指导,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全面负责龙门石窟(含香山寺、白园)安全保护、遗产监测、考古研究、数字活化、传承利用、对外交流、文旅融合发展,负责指导全省其它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工作。
三、设计要求
(一)院徽设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意象:
1、中西文明交流互鉴的结晶;
2、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见证;
3、唯一兼具北魏和唐代两个中国古代造像高峰期的皇家石窟寺;
4、创新出代表华夏民族审美情趣的“中原风格”,对中国石窟寺艺术变革做出重要贡献;
5、众所周知的龙门石窟核心物质文化因素,如奉先寺、宾阳中洞、古阳洞、龙门二十品、香山寺等。
(二)方案总体上要体现龙门石窟的特点,突出龙门石窟元素,图形简洁凝练,富有创新性,具有辨识度与艺术美感,同时具有国际视野,便于海内外广泛传播。
(三)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便于放大缩小,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便于视觉识别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四)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四、投稿要求(一)图样手绘、电脑制作皆可,均以A4纸规格(包括彩色图案,黑白图案,黑白坐标图案各一件)为标准。手绘图样需附电子文本。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文本图样不低于1280×96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本次活动要求的电子版设计图稿方式,一律采用JPG文件。
(二)投稿人请按要求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连同投稿作品(含源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压缩包名称及电子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龙门石窟研究院院徽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 lmskxxzx@163.com。
(三)请将设计图案中所用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配以文字释义。
(四)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可填于《征集作品登记表》中,也可另页说明。
五、评选方式(一)龙门石窟研究院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围方案9套。
(二)入围方案将在有关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由社会公众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仅作为最终评审的参考意见。
(三)结合初审情况和公众投票情况,评审组对入围方案进行最终评审,确定最终中选方案及其余奖项,并邀请获奖者参加终评会(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会后,通过新闻媒体、知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终选结果。
六、奖励办法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奖金所涉及税金及相关费用,由获奖者自行承担。一等奖获奖方案即为最终中选方案。
七、注意事项(一)每人或每个团队仅能投稿一幅作品,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个人或团队信息,且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仿冒等侵犯他人著作权。
(二)对被选中的方案,龙门石窟研究院有进行修改的权利。
(三)投稿人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
(四)自投稿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应征者不得将应征文件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应征文件参加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五)应征作品不得与其他已使用的任何标识和徽记相同或近似。
(六)所有应征作品无论获奖与否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凡入选的设计方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含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署名权、收益权等衍生权且不限于此)均属于龙门石窟研究院独家拥有。
(七)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八)投稿截止日期: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九)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门石窟研究院所有。
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顾龙路龙门石窟研究院
邮政编码:471023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980156
电子邮箱:lmskxxzx@163.com
网 址:www.lmskyjy.com
微信公众号:龙门石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