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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树立新安江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品牌标识,打造彰显新安江街道特色的创文“名片”,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研究决定,新安江街道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新安江街道办事处
二、征集项目新安江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三、征集要求1、标语应具有原创性、实效性、感染力和传播力,准确反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主题。结合建德市第十八届中国·17℃建德新安江旅游节,充分体现新安江街道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地域特色,凝练具有新时代风格、群众想看爱看的创文标语。
2、文字精炼,思想性强,朗朗上口,易读易记,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海报、电子屏、户外场所等媒介上宣传和推广。
3、作品字数控制在18字以内,每位作者投稿限制在两条以内。
4、文字使用规范,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情理交融表现思想观念。
四、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文标语,不限职业,不限年龄。
五、征集时间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
六、投稿方式投稿者需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报送至新安江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邮箱:452682652@qq.com),投稿邮件标题请注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识”字样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电话0571-58312928。
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
新安江街道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评选出入围备选新安江街道创文宣传语20条,并将评选结果在媒体予以公布。
(二)奖励办法
最佳方案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
入围方案奖:20名,奖励价值600元的精美实品。
(注:最佳方案获奖者包括在入围者内,不享受双重奖励。)
八、注意事项1.所有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2.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新安江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作品所有权归新安江街道办事处所有。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新安江街道办事处所有。
(更多点击:征集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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